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天星塘农旅综合体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永胜乡民主村四组天星塘(小地名)。
使用林地面积:0.7364公顷。其中,长期使用0.7364公顷,临时使用 / 公顷。
用途:用于文化活动场所等。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至2023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 勇 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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