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关于拟推荐金口河区延风中学命名为 第三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 公 示
按照《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推荐程序,拟推荐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为第三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及时反映。
0833—2711023(区教育局)0833—2711083(区纪委)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4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