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一 |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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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姓名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处罚机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
王XX |
个人 |
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金综执〔2022〕
当罚字1号 |
2022年1月18日 |
《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违反规定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以及从事经营性活动。 |
在梧桐街占用道路摆摊设点 |
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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