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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发布日期:2021-02-05   信息来源: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号:

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序号

证明事项

事项类型(类行权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名称及条款)

清理建议(取消/保留)及理由

实施层级

实施基本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年受理量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残疾人证办理病情证明

公共服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论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未成年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保留;残疾证等级鉴定

 

 

 

300

区残联

县级或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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