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理建议表
序号
证明事项
事项类型(类行权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名称及条款)
清理建议(取消/保留)及理由
实施层级
实施基本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市
县
乡
村
年受理量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残疾人证办理病情证明
公共服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论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保留;残疾证等级鉴定
300
区残联
县级或以上医院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