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9月11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组织辖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矫正大队对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法》,重点对《社区矫正法》第一章总则、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第八章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述了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违反法律规定应接受的相应处罚,告诫矫正对象学法、守法、遵法、扬法,积极悔罪,改过自新。
在教育学习中,矫正大队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江某案例,教育和鼓励矫正对象乐于助人,向善而生;结合矫正期间不假外出被警告案例,警示矫正对象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远离违法,争做合格公民;集中教育后组织全体矫正对象集中到区图书馆进行公益劳动。
经过集中教育学习,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都能认真进行思想汇报,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力的保障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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