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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号桥梁改建工程
发布日期:2021-08-03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项目概况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号桥梁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113202100046

项目名称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号桥梁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436526.00

最高限价(元)

3436526.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号桥梁改建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04日到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上报名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

在腾讯文档上进行报名。点击“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GxOU1hLTXlTRVhH?_w_tencentdocx_form=1 ”链接进行报名。未在网上进行报名的,我中心将拒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附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8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我中心邮箱 2789551916@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电子邮件以外的任何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应商在发送响应文件时须在邮件正文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各供应商注意该项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未按照要求发送的响应文件不予以登记。)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8月11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它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

    联系方式:

0833-2708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路143号(区政府楼二楼)

    联系方式:

0833-5022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833-270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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