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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4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作用,坚决遏制高价彩礼等不正之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金口河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基层治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突出“村(社区)党组织加强领导,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村(居)务监督员委员会加强监督”工作思路,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在抵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

二、把握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

1.明确内容。各乡镇要督促各村(居)严格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程序,全覆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移风易俗相关要求、市高价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和村(居)民共同约定的彩礼限高标准(参照峨边、马边标准彩礼、聘金总额不超过7万元。)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做到内容具体、措施细化、文字简洁,便于遵守执行。

2.签订承诺。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或户代表逐一签订《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承诺书》(户代表签订承诺书的,需承诺担负督促家庭其他成员遵守村规民约的责任),引导村(居)民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强化执行。要善用经济手段,探索积分制管理、“红黑榜”、缴纳“履约诚意金”等激励约束机制,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个人利益挂钩,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如:对积极执行村规民约的个人,可用获得的奖励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批评教育、警告、责令改正、不良档案记录、取消相关荣誉评选资格、取消村组相关优惠待遇或福利等处罚措施,督促其切实改正。但应注意避免出现涉及行政执法权或态度过于生硬的文字表述,如可用“自愿赔偿”“履约诚意金”等代替“罚款”“强制执行”等。区民政局将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执行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审查备案责任制。

(二)规范完善红白理事会

1.制定具体办法。红白理事会要结合各乡镇经济状况,认真梳理本村(社区)居民在结婚、生子、建房、祝寿、升学和人员过世等红白喜事办理方面的问题,制定从简办理的具体约定办法,一般应当对办理酒席桌数的上限、每桌餐费标准的上限、村(居)民随礼的最高限价等作出具体规定;彝族乡各村应当将宰杀牲口和婚嫁彩礼上限作出具体规定,并报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审定后,向全体村(居) 民公布执行。

2.强化引导监督。村(社区)要建立宴席操办申报制度,发生红白事时,事主应及时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依照理事制度统筹安排并监督实施。各村(居)要完善并执行《红白理事会工作纪律》《红白理事会公约》等,理事会成员要切实发挥引导、监督的作用,积极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引导村(居)民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自觉遵章守纪。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宣传册、明白卡、微信、“鸽鸽讲堂”、农民夜校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可形成条款式、三字经、顺口溜、山歌民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红白理事会相关工作,及时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培育典型和发掘经验,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7月中旬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明显、村(居)民文明新风意识浓厚的村(社区)推荐申报省市评比试点(示范)单位,推动形成村(居)民崇尚节约的生活习惯,实现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附件:其他区县村规民约参考案例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马边苏坝镇峰溪村村规民约

(峰溪村村民代表会议2021年4月19日表决通过,于2021年4月20日执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社会风气,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生活宽裕、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马边彝族自治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的决议》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 认真践行“三大行动”

(一)文明健康,个人卫生做到:每天刷牙洗脸,饭前便后洗手,穿着整洁得体,勤洗衣被勤洗澡;婚前孕前要检查,孕妇分娩进医院。家庭卫生做到:屋内屋外干净卫生,东西摆放整齐有序,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堆粪土、乱放柴草,衣物存放整齐,床铺打理整洁,厨房餐具干净。公共卫生做到:门前三包(包绿化美化、包秩序、包卫生)、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环境设施、自育花草树木、自管车辆秩序)。文明礼貌做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明德明礼,举止得体,用语文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以礼待人,为人谦和,助人为乐;诚信友善,修身齐家,心胸宽广,能忍能让。禽畜圈养,粪便归池,损害作物二倍赔偿,伤害他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勤俭创业做到: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家家有个明白人;不“等靠要”,不好逸恶劳;饮水思源,感恩奋进,自立自强,艰苦创业,想富谋富,勤劳致富;遵守祭祀活动、红白喜事宴请相关规定,倡导“光盘行动”,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丧事俭办,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互相攀比,不牵牲畜赶礼,不杀牛少杀羊,不扰民添乱;厚养薄葬,推行火化安葬、节地绿色生态殡葬,不攀比坟墓奢华,不追求场面隆重。红白喜事宴请每桌300元以下,正餐桌数不超过60桌;喜事2天、丧事3天;“尼木措毕”“攀木”赶礼5000元以下,参加人数20以下;“月南诺”赶礼6000元以下,参加人数30人以下; “毕摩”报酬总费用4000元以下。各小组有红白喜事时,本小组村民代表及小组长要到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超标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三)遵法守约做到:崇尚法律,自觉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缠访闹访,不阻工阻路,不超载超限,不“死给”他人;追求健康文明新生活,自觉预防艾滋病,远离“黄赌毒”和邪教活动;坚持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结婚办证,坚决抵制婚姻“双高”,婚嫁聘金在7万元以下,礼金在2.5万元以下,不得把学业高低作为衡量聘金礼金的标准。相亲当天,由本小组村民代表和小组长到现场亲自监督,对收取聘金礼金超过规定标准的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派人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说,如果不听教育劝说的,一律按买卖婚姻报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严禁过激行为。珍惜生命,反对轻生自杀;严禁抬尸滋事、打砸房屋、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故意杀人致死,涉事当事人家庭先垫付安葬等费用,安葬死者和抚慰家属。把死者安葬后,民事部分由村、乡人民政府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受害者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要扣除已垫付费用。

第二条 认真践行六大秩序

(一)市场秩序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摊贩归区,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交通秩序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停乱放、不乱穿公路、不非法营运。不得损坏公路和在公路上摆摊设点、打晒粮食、堆放杂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交通秩序。严禁使用“三无”车辆,严禁超载,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

(三)广告秩序做到:广告设置规范美观、不乱贴乱画、不乱印滥发小广告。

(四)天际秩序做到:高空线尽量入地,管网线要实用安全美观,不私拉乱建。

(五)建筑秩序做到:不乱占耕地,不未批先建,建筑垃圾规范堆放及时清运,防污降尘符合规范要求,进出车辆冲洗干净,运输过程中不抛洒泄漏和随意乱倒。

(六)河道秩序做到:不乱占乱采,不乱堆乱建,不乱取乱排,保持河水清洁,河道干净。

第三条  操办红白喜事、“尼木措毕”等彝族祭祀活动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备,未经报备操办,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建窑、建房、开矿、挖掘乌木、取土、采集砂石占用耕地及破坏环境等活动。严禁盗伐林木,毁林开荒;严禁污染、侵占河道。

第五条  加强火源管理,增强防火意识,做到火灭人离;森林防火期间严禁野外用火。

第六条  父母要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保障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严禁在校学生订婚结婚,坚决杜绝婚嫁或外出务工而辍学,如果经教育后仍不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村规民约经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并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所有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应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村委会视遵守村规民约情况,适时公布“红黑榜”,“红榜”优先享受相关惠民政策;“黑榜”视情节轻重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取消或暂缓享受各级党委政府的各种政策红利等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处罚。

          

       五通桥区竹根镇柑子村村规民约 “三字经”

建设好,新农村;本条约,要牢记;

爱国家,爱集体;跟党走,志不移;

讲和谐,创业绩;谋发展,同受益;

务正业,谋生计;勤劳作,共富裕;

立新风,树正气;不赌博,无劣迹;

讲卫生,好习气;环境美,有秩序;

倒垃圾,不随意;砖挖柴,摆整齐;

猪狗羊,鸭兔鸡;要围养,重管理;

建房子,经审批;遵章法,守规矩;

用水电,不违纪;公家物,要爱惜;

公益事,要积极,讲贡献,不贪利;

好青年,服兵役;戎边疆,保社稷;

倡晚婚,讲优育;生男女,都满意;

娶儿媳,嫁女儿;破旧俗,创新意;

丧事简,惜土地;听安排,不挑剔;

敬老人,尊伦理;爱儿童,重教育;

邻里间,有情谊;互帮助,如兄弟;

讲文明,行礼义;宽待人,严律已;

此条约,大家立;执行好,都受益。

   五通桥区竹根镇柑子村村规民约

(2021年2月23日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

为深入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乡风、村风、民风,增强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法律及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治安

1.学法律、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每个村民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作斗争。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替罪犯销售、隐藏脏物。违反上述规定的,并在村曝光台曝光。

3.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死亡人员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委会汇报并办理临时居住手续;户口需迁入本村的(除合法正常婚娶)必须经所在地的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迁入。禁止“人走户不走”挂户现象,违反上述情形造成后果的,停止当事人享受村集体及各项福利待遇,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4.村民可以按《信访条例》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不得无理闹事、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上访反映诉求问题过程中违法违规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二章  公共事业

1.村民应积极支持公益事业和国家、集体项目建设,依法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阻工。在公益事业或国家、集体项目建设过程中,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仍漫天要价或无理取闹等造成工程施工受阻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基础设施设备。自觉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如有偷电、偷水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惩处。主动配合电力主管部门加强电力线路保护,电力线下严禁栽高大树木,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3.依法治旅兴旅。爱护旅游景点及其设施,热爱劳动、诚信友善,为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村落献计献力,依法建设、经营农家乐,促进产业融合。损毁旅游景点及其设施,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  资产管理

1.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坏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家禽家畜饲养管理,严禁猪、牛、羊、犬敞放。若有损坏他人农作物及其他财产的照价赔偿。

2.加强山林竹木的管护,不得侵害集体或他人利益。山林竹木对集体或他人造成影响的,要随时剔枝修丫。新栽种任何树木应距他人田地四方达3米以上。其自然生长过地界的竹木应以土地证、林权证等有效证件的权属确定其所有权。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防山林火灾事故发生。禁止放火除草或在森林草(坡)地烧草堆。严禁农户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于户内、院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  家庭美德

1.百善孝为先,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如有不赡养老人的,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劝导、调解,调解两次以上仍不执行的,在村曝光台曝光,并支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2.遵守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如有家庭暴力的,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两次以上无效的,支持通过组织维权或司法诉讼维权。

3.每对夫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倡优生优育,不违法生育。如有违法生育行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出现计划生育违法违规行为,是党员的由村党支部上报镇党委、镇纪委依法追究其党纪责任;是村组干部的由村“两委”上报镇党委政府一律停职。

第五章  文明新风

1.邻里之间互尊、自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依法依程序由村民小组、村委会逐级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经村、组调解无效的,上报镇政府依法调解。

2.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提倡婚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前一周报红白理事会审批,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春节、清明提倡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未报红白理事会审批或大操大办的,由村委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农户自觉执行门前“三包”、院内“四自”,人人参与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垃圾、乱堆柴草、乱排废水。如有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规定的,处罚打扫所属范围的村道卫生7天,拒不接受处罚或三次以上违反的,在村曝光台曝光。

第六章  附则

村组干部、共产党员、村民代表应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以上人员若有违反规定的,一年内,出现一次由村纪检小组批评教育;出现两次由村纪检小组诫勉谈话,并在村曝光台曝光;三次及以上由村“两委”书面责令整改,本人向村“两委”书面检查,并在其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照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等部门汇报,依法依纪惩处。普通村民应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每年年终,村“两委”召开会议,评选柑子村年度示范之星,在全村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优先推荐对象;违反村规民约2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于2021年2月23日起生效,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之前的村规民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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