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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1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乐山市金口河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区“5.29”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全区之治、举全区之力,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主线,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增强弱项、防范风险、保障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牢牢守住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我区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叶寒冰副省长、张彤市长、胡国民副市长对我区“5.29”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着力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排查整治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G245线金口河段、县道、乡道、村道。

(二)重点时段:节假日、赶场天、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

(三)重点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中型货车、农用运输车、面包车、摩托车。

(四)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部署

整治时间:2020年6月1日—9月1日

第一阶段:实战发动(6月1日至6月10日)。由区政府办牵头举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并印发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以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强整治,着力推动道路、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安全风险隐患的清除整治,组织做好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实战攻坚(6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第一阶段风险隐患清理整治的工作成果,采取超常规措施,梯次穿插不间断开展国省道、主干公路、城市、农村交通秩序整治、区域联合整治、周末集中夜查、重点车辆整治等统一行动,切实抓好G245线、县道、乡道、村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道路违法专项治理,加大暑期汛期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8月21日至9月1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回头看”,排查梳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标补短、查漏补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源头风险监管,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强化运输企业联合监管。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在6月20日前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多车单位、重点货源企业、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上门宣传教育和全面集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管平台运行、车辆日常例检、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盔一带”措施落实等情况是否到位。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交通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曝光,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等部门进行约谈、联合惩戒,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理。继续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滚动“清零”工作,紧盯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重点驾驶人(A证、B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通过分月筛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全力推动辖区车驾源头隐患及时“清零”。约谈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客货运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

3.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6月20日前,各乡(镇)、行业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所属辖区和管辖领域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认真全面排查。同时,区道安委三个督导检查组要对我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易塌方、易积水、易拥堵、长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施工路段、乡镇马路市场、团雾多发等路段和客货运源头开展一次全面拉网式集中排查和督导,并对前期排查上报未整改隐患点进行再次梳理,汇总排查出问题,立即专报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事故多发点、安全隐患点、G245线、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乡镇马路市场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路段整改,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四好公路”建设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修剪绿化带,减少因路口视距不良、视线遮挡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各乡(镇)要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乡镇赶场天场镇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二)突出路面行车秩序,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

4.开展G245线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平彝族乡、永和镇要结合G245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突出每日12时至14时、17时至21时和学生上学放学、赶场天、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和车辆通行集中、事故多发、易拥堵、穿村过镇重点路段,紧盯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货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三驾”(酒驾、毒驾、醉驾)、“两牌”(套牌、假牌)、无证驾驶、乱停乱放、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擅自改拼装、违法超车及客车、危化品车违反夜间停运规定等严重交通违法,规范路面行车通行秩序,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客车、旅游车辆存在超员违法的,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一律通报企业所在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5.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双创”工作,针对城市道路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违法突出的特点,集中开展8类违法专项整治(8类违法:酒驾醉驾毒驾;城市渣土运输车违法;公交车、出租车违法专项整治;涉牌涉证;行人、非机动不文明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接打电话、乱鸣笛、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违法;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一盔一带”)。切实加大对事故多发时段路段、肇事突出车辆、人群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治理交通乱点、攻克管理难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

6.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针对“5.29”交通事故,农用运输车辆暴露出的问题,各乡(镇)发动“两站两员”在6月10日前完成对全区所有农用车辆、驾驶人、保险信息的造册登记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在6月15日完成所有造册登记的农用车辆、驾驶人、保险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工作。从6月16日至7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农村派出所、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农用运输车严查重处。区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政府要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治理,推进信号灯、减速带“千灯万带”建设。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要整合执勤执法力量,组建执法小分队,在重点时段严把村口、镇口、场口以及红白喜事场所,全面加强对农村道路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巡逻管控,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农用运输车、机动(电动)三四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7.开展景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大瓦山、金口大峡谷(铁道兵博物馆)两大景区为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永胜乡、金河镇、永和镇等部门沟通协作,全面排查客运(公交、出租)车辆及驾驶人、景区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及时整治景区道路安全隐患,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旅游交通秩序大整治,依法查处“黑车”、机动车“追客揽客”等突出违法活动,有效净化景区沿线旅游交通秩序。

(三)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协同共治大联防。

8.建立红白喜事提前报备制度。各乡(镇)要迅速建立举办红白喜事提前向乡(镇)交管办报备制度,“两站两员”要到场向承办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支客师”在每次开饭前温馨提醒广大亲朋好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等交通安全,发动广大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抵制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9.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区公安分局牵头,区道安办综合协调,借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综治考评等载体,提升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推进警保联动、警企合作、警邮合作,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对照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实施联防联治联动。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保险公司等要进一步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报机制,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销售、维修、检验、改拼装等源头安全隐患协同整治,同时做好电动车、变型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辆等专项治理行动。

10.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要加强对“两站两员”的业务指导,每月开展现场指导、业务培训。要协调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工作,推动警保合作劝导站实体化运行。要加强乡(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与农交安APP规范使用工作,督促劝导员、交管员及时录入基础台账、工作情况等信息,全力推动农村交管属地化、精细化管理。

(四)突出重点宣传警示,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

11.加强预警提示。区公安分局要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气象)、区水务局、区应急局等部门的沟通,针对汛期、暑期和重要节假日,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要深化与“高德、百度”地图运营商的协作,强化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等路段的安全风险提示,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及时发布交通拥堵和管制分流信息,最大限度的避免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

12.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利用结对帮扶走访时机和“鸽鸽讲堂”平台,进村入户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无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经济风险。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宣传发动和执法劝导,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同时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入生产生活场景,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和农民群众宣传教育。

13.加强职业群体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利用“双微”平台、短信平台等,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对驾驶人点对点安全提示,定期向发送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强化精准宣传警示。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联动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重点交通违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等。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并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追踪清零。

(五)突出重点路段管控,开展交通线路大巡查。

14.加强路面管控。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以G245线、县道、乡道、村道为重点路段,要针对交通流量变化、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优化勤务部署和执勤点位设置,以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为管控对象,依托执勤点、警保合作劝导站、农村劝导点,加大交通干线的巡查密度和检查力度,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凝心聚力、联勤联动、全力以赴,对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尽快扭转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不利影响,确保全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对照《乐山市金口河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整合本方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人、车、路管理、深入宣传劝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整治交通违法、深化农村道路信息管理平台及农交安APP应用,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冰雪、水毁、塌方、泥石流等造成的危险路段的排查,相关部门、乡(镇)要采取治理措施整治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治的,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值守。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加强宣传提示,提前采取绕行及分流措施,防止车辆和行人冒险通行。对本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中断、长时间交通拥堵、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及时组织人员疏导交通、维护秩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将相关情况和采取的工作措施上报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

(四)落实信息报送。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道安委导检查组要确定专人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治情况当月报区道安办汇总。区公安分局将每周查处违法数据报区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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