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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28730;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4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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