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2020年至2023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2次政治理论学习,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科学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课程,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论党的自我革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组织学习,努力提升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
二、依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到位。
1.未按照规定公告合同。如,金河镇曙光村茶园产业路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6日签订合同,而合同公告时间是2023年4月25日。经统计,该中心2021年至2023年采购项目合同总共80份,签订合同未及时进行公告的有37份。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采购人项目进行全程咨询服务,编制采购人告知书,在项目完成采购后及时告知采购人合同公告(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事宜,确保采购签订合同后及时公告。
2.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如,金口河区2020年桃金路、峨富路水毁恢复工程施工项目属于道路工程项目,并不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但该项目采购文件中却设置了使用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分项。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中心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打造通晓业务、熟知政策的专业队伍为目标,开展学习、交流。严格把关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等相关条件,确保采购文件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合同签订不规范。如,金河镇五一村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无合同签订时间、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等。
整改情况:主动对接采购部门,了解项目情况,摸清项目底数,并及时与各乡镇以及其他项目业主沟通,实行项目“流程管理制+责任制”,确保项目从采购计划到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依法依规完成。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1.2020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不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认真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
2.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未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谈话达到沟通思想、消除疑虑、联络感情、增强团结、激励斗志等目的。
3.开展警示教育未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对照检查。
整改情况: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在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漏洞,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警示教育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保密工作不够扎实。
1.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中心班子2022-2023年未研究部署保密工作。
整改情况:已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常态化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已完善保密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2.保密学习教育不到位。2022-2023年未组织传达、学习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纪律、保密法律法规。
整改情况:组织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
3.计算机保密标识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善计算机保密标识,安排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对保密标识进行自查,并立即整改完善计算机保密标识,制定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五、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轮巡察发现,2020年政府采购专项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采购合同未公告”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仍沿用2017年的版本,未按专项巡察要求作修订和完善。
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严格把关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等相关条件,确保采购文件的合理化和科学化。编制采购人告知书,在项目完成采购后及时告知采购人合同公告(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事宜。已修订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方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713780;电子邮箱:2789551916@qq.com。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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