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7日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未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学习不深入,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如:2022年6月22日、10月24日、2023年3月29日、8月2日、9月14日召开党组会,虽然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但也是一学了之,未结合区人大机关党组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完善《区人大机关党组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内容并坚持常抓不懈;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四川省干部网络学院、四川省国家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全体机关干部坚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相关内容,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的理解等;三是召开专题研讨。2024年9月13日,机关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党组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谈体会、谈贯彻落实举措,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四是按照2024年人大“一要点两计划”,2024年8-10月期间,人大各办事工作机构认真围绕乡村振兴、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乡镇场制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开展调研,形成调查报告、调研报告、审查意见等共计12篇,针对调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和建议40余条。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2)区人大机关“三定方案”规定,区人大机关党组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一周年后,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至今,区人大机关党组还未组织对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纳入2025年人大“一要点两计划”工作重点;二是认真梳理近两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将新颁布还未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法律法规按计划逐年纳入人大执法检查计划;三是今年以来,人大各工委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篇,其中1篇调研报告受到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整改进度:第一项预计2025年2月底完成“一要点两计划”的制定,制定后按计划内容严格执行;第二项逐年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3.民主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
(3)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如2023年3月20日、7月20日,区人大机关党组在研究讨论干部职级晋升、试用期满转正事项时,涉及3名干部未按制度要求回避。如2021年9月16日、2022年7月25日等会议,在研究讨论决定办公室修整、空调、电脑、办公桌、椅、柜采购、“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费等时,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区人大召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成员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大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准确把握回避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各项规章制度。党组会议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凡属“三重一大”内容,均由领导班子通过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关键人物回避到位,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杜绝一言堂、临时动议等问题出现;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机关党组重要工作会议,如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2024年8月26日的人大机关党组会,监督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席2024年9月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2024年9月30日讨论拟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位进入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事项的机关党组会议等,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办公室专人进行了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决策方式和过程。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4.对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督查不到位
(4)区人大代表王维君和樊文康提出“关于在城区增设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区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7月4日作出回复“对关于个别商家个人长期乱占用车位现象进行宣传整治”。但通过巡查组现场核实,同样存在个别商家、个人长期占用车位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反馈会后,区人大代表工委立即与区综合执法局取得了联系,督促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商家长期占用车位宣传教育的力度;二是9-10月期间,区人大代表工委与政府督查股经常性开展联合明察暗访,动态跟踪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区综合执法局,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9月20日,区人大代表工委组织四级(省市区乡)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个别商家、个人长期乱占用车位现象再次进行督查,对个别商家、个人长期占用车位的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批评教育,督促执法单位对符合处罚标准的、反复长期占用机动车位的商家进行了现场处罚,切实增强了对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率。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5)共安彝族乡代表团提出“关于规范运营成昆复线金口河南站到城区公交线路”的建议,区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回复“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和共路建设并投入使用,工程完工后计划投入4辆大中型客车(共95客座),每日运行16班次接驳车站,满足旅客乘车需求”。2024年3月27日,乐山市金口河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才完成和平至林丰村城乡公交时刻表,安排3个车每日运行12班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0日,区人大代表工委迅速与区交通运输局核实了公交车时刻安排情况,实际是符合客流量需求的,并与共安彝族乡代表团取得了联系,获得了支持与理解;二是2024年9月-10月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莉带领人大代表工委、政府督查股相关人员,先后深入永胜、金河镇、共安彝族乡、和平彝族乡、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乡镇和部门,督导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沟通,不断提升代表意见办理满意率。区第十一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四级人大代表共提出17件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截至目前,代表意见已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6)存在安排工作餐同时报销下村补贴情况。如:2022年11月28日、2023年5月29日、6月14日、7月4日、7月18日就发现5人6次在安排工作餐同时报销下村补贴3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修改完善了《金口河区人大办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2024年10月23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先后组织学习了《金口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要求财务人员强化费用审核管理,相关人员及时退还多报销的下村补贴。三是在2024年10月23日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分管财务工作李金华同志作了检讨发言,会后对时任财务人员王峰进行了约谈;四是2024年9月-10月期间,区人大机关邀请专业人员(李贵祥)对单位财务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查出存在差旅公杂费多报销和工作餐与下乡补贴重复报销的现象,相关人员共计退还7445元,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6.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7)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个别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如:区人大机关党组2021年、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基本雷同;2021年度有两名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0月23日在区人大机关党组(扩大)会上,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李金华同志作了检讨发言,会后对时任党建工作人员王毅进行了约谈;二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开展了一次以“不忘初心”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统一了全体干部思想;三是8-10月期间,先后选派汪渝军、张荣、阿丽、陈琦等同志以及王建波、龙敏等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外出参加人大预算联网、机关信息化建设、党建等专业知识培训10场次,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增强责任心;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区人大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并在2024年9月30日的干部职工会上组织了学习,对上下班纪律涣散、工作责任心较弱的个别同志进行了点名批评;五是2024年8-10月期间,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的干部进行了一次沟通谈话,详细了解了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的困难积极想办法解决,切实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7.采购程序不规范。
(8)2021年9月16日区人大机关党组会讨论办公室修整及办公桌椅采购事宜时,仅说明报价金额,未明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名单。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0月23日的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了情况,分管财务领导李金华同志作了检讨发言,会后对时任财务人员何静进行了约谈;二是及时完善了相关手续和材料;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人大机关《内控制度》,并在2024年9月30日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了学习。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9)2022年区人大机关党组在投入38572元实施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项目时,无合同、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0月23日的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了该项情况,对“人大代表之家”项目负责人张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分管财务领导李金华同志作了检讨发言,会后对时任财务人员何静进行了约谈;二是及时完善了合同、竣工验收单等相关资料;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人大机关《内控制度》,并在2024年9月30日的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学习,强化财务人员报销凭证审批,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8.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0)2021-2023年,区人大机关党组未按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9月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李金华同志带头开展反馈问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原因,并明确对下一步改进方向;二是在2024年9月4日召开了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关于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乐纪通﹝2024﹞8号)文件和区政府《关于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24﹞7号)文件精神,并对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三是计划2024年11-12月期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第三项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1)如2022年3月、2023年2月召开的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党员干部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没有动真碰硬、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区人大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再次重温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要求,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计划在2024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坚持领导带头以具体的事例、真实的数字,直接点出他人缺点和问题,不能以建议代替意见,做到真批评、讲要害、动真格。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第二项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0.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2)区人大机关党组没有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反馈问题、分析原因、落实责任;2020年区委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区人大机关党组时反馈提出班子成员分工中没有明确具体人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落实力度不够,未经常性参加本部门“三重一大”相关会议,但区人大党组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9月5日召开的区人大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人大机关党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专题研究了反馈问题、分析了原因、确定了整改方向、落实了责任;会后赓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牵头领导、整改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人员以及完成时限,并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了逐步整改;二是在2024年9月5日的党组会上明确了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并重新修订了领导班子分工;三是不定期主动向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汇报人大机关工作动态,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机关党组重要工作会议,如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2024年8月26日的人大机关党组会,监督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席2024年9月5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2024年9月30日讨论拟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位进入会议推荐参考人选事项的机关党组会议等,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办公室专人进行了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决策方式和过程。四是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稳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2024年11月5日,召开区人大机关党组会议,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
整改进度: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2711030;电子邮箱:541848480@qq.com。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大机关党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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