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发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金口河区司法局坚持在定纷止争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案前、案中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案件争议,分析调解可能性,努力提升复议调解率。近日,金口河区司法局成功调解六起涉及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再次赢得申请人的认可,彰显了复议为民办实事的法治温度。
察实情,摸民心,做群众的“知心人”
“你好,我们被执法机关罚了款,不知道怎么办,能申请行政复议吗?”几名年轻小伙手拿行政处罚决定书垂头丧气地走进复议办公室。办案人员接待了他们,并详细询问事情经过。申请人系因参与帮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2024年10月22日,被执法机关给予“退缴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处罚过重,希望寻求法律途径降低处罚金额。当日,申请人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材料。
办实事,解民忧,做群众的“解铃人”
复议机关受理后,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深入了解了案件情况。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对六位申请人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办案人员认为从申请人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申请人认错态度看,该行政处罚决定有违过罚相当原则,应当予以从轻处罚。为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到化解争议“最优方案”,实质性化解该行政争议,办案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区司法局进行行政复议调解。调解会上,办案人员首先对申请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深刻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明白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相应处罚。但根据六位申请人均系初次违法、认错态度好等情节,对六位申请人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罚款的顶格处罚明显不当。最终双方在复议机构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对申请人处退缴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罚款。”申请人感叹:“一开始父母都不支持我来复议,说没有用,没想到经过复议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罚款过多难以承担的难题。我们一定谨记此次教训,感恩此次宽容,今后必定遵纪守法。”
强担当,凝人心,做复议为民的“宣讲人”
新形势下,行政复议正在成为群众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从过去的不信任,担心“上级万一护短咋办”,怀疑复议“不管用”,认为不如信访来得直接、来得快,到如今行政复议以公正、高效、便民、免费等特点得到人民群众认可,这是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带来的新气象。近年来,全区行政复议案件以调解、和解、撤回申请方式办结数量不断上升,充分彰显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秉承“复议为民”理念,持续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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