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绝对安全,4月12日上午,乐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枪爆大队副大队长姜南深入金口河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导,分局治安大队陪同。
姜南一行到鑫河公司炉窑爆破作业点开展了爆破作业实施前的安全检查。检查中,姜南向现场作业负责人全面了解了爆破作业总体情况,对爆破作业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查勘,要求一是爆破单位要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以及爆破作业项目许可的时间节点内规范实施爆破作业。二是爆破单位要在爆破作业实施前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尤其要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确保作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作业。三是确保民爆物品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落实到位,防止民爆物品流失、被盗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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