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审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我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把关,并制定财务人员具体办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 我中心严格把关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流程、管理机制健全、监督到位,无虚报冒领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社会事业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二)损害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我中心无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无政策为落实到位、截留侵占民生资金、未及时发放惠民补贴、违规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
(三)单位财务收支违规违纪问题。 我中心无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自查成效及打算
通过开展此次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我中心经费的合理使用。今后,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我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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