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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金财2021〕2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金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2021〕1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2021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市级配套资金41万元。用于你镇建制调整14个行政村的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你镇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基〔2016〕1号)文件规定和省、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电话:0833-5022301,18981347369,18583335068.

    联系人:徐泽林,白文林。

    通讯地址:金口河区财政局(金口河区永和镇新市街63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2021年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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