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8-2020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2018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49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1494.2万元。截止于2021年3月31日共支付1596.3万元,未支付共计897.9万元,拨付率达64%,乐山市排名第8,预警等级为绿灯。
我局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截止2021年3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入库项目内容推进实施。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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