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口河区住建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监管职责
监管依据
履职标准
监管领导
监管科室
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14]216号)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
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徐瑞明
质安站
2、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入(施工资质)
建管股
3、负责村镇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对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质安站、建管股、审批股
5、对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监测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质安站、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监管建筑行业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监管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
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8、负责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
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监管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9、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部署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熊仕强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