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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在乐山市金口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局长 万 鑫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000万元,同比增长13.67%。其中:税收收入36573万元,同比增长43.82%;非税收入6427万元,同比下降48.1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034万元,同比增长0.05%。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877万元(返还性收入-7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9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22万元)。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941万元(一般债券收入3000万元、地方人民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939万元),2024年决算批复年终结转结余1231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5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90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3万元,收入总计145709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34万元,上解支出38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88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债券还本支出4939万元,区级财力安排债券还本支出5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75万元,当年收支结转结余8894万元,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202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48万元,同比增长71.9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74万元,同比下降39.33%。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66万元,2024年决算批复年终结转结余1162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400万元(新增项目建设类专项债券250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100万元、清欠专项债券900万元,地方人民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6400万元),收入总计5184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97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123万元,地方人民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6400万元,当年收支结转结余27346万元,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2025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2024年决算批复年终结转结余5万元,收入总计30万元。收入总计减去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万元,当年收支结转结余3万元,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5年财政重大事项情况
(一)2025年地方人民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
2024年底,金口河区地方人民政府债务余额158295万元,2025年新增债务41341万元(一般债务7941万元、专项债务33400万元),偿还债务5488万元(一般债务5488万元),以及外债变动原因,我区2025年底债务余额194250万元。距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25年地方人民政府债务限额202629万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备费情况
在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50万元,用于弥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级标准调整、退休人员补发津补贴的增支缺口,以及区政府批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年终预备费结余1100万元,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动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5年,按照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全额安排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2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1629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资金5万元。
三、2025年预算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谋聚财之道,全力以赴完成收入目标任务。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早谋划、抓先机,建立“税务+财政+部门+乡镇”协同征管机制,聚焦磷矿、水电等重点税源,精准挖掘潜在税源,全年税收收入3.65亿元,税占比85.05%,在全市排名第一。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精准对接上级政策,建立“三张清单”提升争取实效。2025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68877万元,其中竞争性资金10606.4万元,2025年13个专项债券项目通过联评联审,到位新增专项债券25000万元、一般债券3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化解债务64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0.2亿元,有效补充财力、缓解资金压力。
(二)提升用财之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原则,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服务,落实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经费,持续改善民生福祉。2025年民生支出80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二是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统筹年初预算资金、上级专款、预算外资金等支付重大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重点保障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建设、水利建设、产业园区等项目发展。
(三)创新理财之策,持续深入推进财政国资改革。一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绩效事前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2025年所有预算部门及所有年初预算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审核802个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取消118个项目预算,共计10830.21万元。对2025年年初预算5个项目进行事前重点评估,削减资金5万元。完成2024年度6个部门和10个项目(涉及资金7119.49万元)事后重点评价工作,并组织全区所有部门(单位)开展了2026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培训会,培训90余人。二是强化资金资产管理。大力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统计清理工作,收回财政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暂付款存量清理,按规范程序完成账务处理,后续严禁新增暂付款。聚焦土地、矿产、房屋、农村经营性资产等7类重点资产资源,制定实施方案,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加强资产统筹利用,落实公物仓管理,督促各部门加强闲置资产定期盘点和调剂共用,按照“调剂优先于采购”,对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先调剂公物仓资产,通过区级“公物仓”加强调剂,年内共调剂使用10批次120余件,从源头提升资产配置效率。三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新成立创新产投公司,突出金旅、金穗公司专业化定位,积极探索新的收益增长点。加大国有企业资金资产资源注入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稳步增长,发展活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出台区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容错免责等办法。成立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切实健全国资监督体系,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四)筑牢监财之基,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加强财会监督管理。立足财政监督主责,组织开展全区会计监督检查。针对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对全区7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类别10个,涉及金额1353.80万元,已督促单位完成问题整改。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实施方式,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扶贫产品采购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按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本区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综合性考核评定,规范集中采购行为。针对采购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业务培训,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2025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1个,预算资金10996.88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0423.16万元,资金节约率5.22%,其中: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60个。三加强预算评审管理。2025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348个,涉及送审金额87516.34万元,审定金额74423.6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13092.74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4.96%。
四、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经济增长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平衡面临更大挑战。
(一)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026年的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深化财政改革。严格实施“零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二是从严从紧保障顺序。始终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债务化解、人员刚性支付等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保障顺序。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夯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主体责任,原则上不得在项目中安排一般性支出事项。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管理之中,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五是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足额预算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事项,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2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合理编制2026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2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7300万元,同比增长10%;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90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9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7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公共预算6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900万元等61335万元后,收入总计预算1086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284万元,上解支出4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51万元,支出总计预算1086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506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27346万元,收入总计预算5240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3409万元,调出资金9000万元,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0000万元,支出总计5240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3万元,收入总计预算2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17万元,调出资金6万元,支出总计23万元。
4.需要说明事项。
一是在本预算草案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对于各预算单位2026年1月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用、基本民生资金、急需运转经费按实拨付,按时偿还到期应付政府债券利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五十四条规定,特别在此作出说明。
二是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预算安排“三保”支出3.61亿元,其中:保工资2.74亿元、保运转0.23亿元、保基本民生0.64亿元(区级当年安排保基本民生0.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预估保基本民生0.3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用于保基本民生0.01亿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三公”经费预算参照上年决算数和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预算,总额控制在49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
四是项目支出预算必须以区委、区政府确定项目为依据,结合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编制。
五是预备费安排1100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提取,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六是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七是安排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设立先进制造业奖补资金500万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设立文艺、体育、赛事保障资金500万元,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设立竞争性资金激励资金500万元,鼓励部门“走上去”,促进对上争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八是2026年需要组织资金偿还区级政府债务到期本息17756万元(一般债券偿还本金1651万元;一般债券付息1050万元,专项债券偿还本金10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055万元),其中: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用于债券还本。
五、202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认真贯彻落实新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举措,加紧清理支付拖欠企业账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植税源。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的组织领导,研究宏观调控各项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源税源的增收挖潜。深入开展财源调查,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项目,加强分析,及时掌握财源构成和变化情况,准确把握收入进度。通过出租、出售、划转等途径,持续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尤其是存量规模较大市场前景较好的资产资源的盘活利用,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二)兜实兜牢支出责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三保”预算足额编列、不留缺口,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支出,重点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化解债务支出。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从严管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深化“公物仓”应用,持续降低行政成本。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削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紧盯国家政策、投资导向、市场环境,吃透上级投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项目谋划和储备,在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上实现新突破。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一般债、专项债等资金,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前期工作,高质量完成项目储备及发行。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搭建沟通桥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巩固拓展零基预算改革成果,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持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决算公开,持续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健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强化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管理,切实做好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加强专项债穿透式管理,强化项目收入归集。稳妥化解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三是盘资产、优资本,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运用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方式,加速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和实体化转型。要发挥国企压舱石作用,抓实项目谋划,做优发展储备,做实产业支撑,提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力度。探索基金招引,发挥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支持招商项目落地,服务全区产业发展。开展信用评级创建工作,推进国企信用评级整体提升。四是持续抓好法治财政建设,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着力强化内控管理,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聚焦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反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按政府活动的社会职能和政策目标划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公共安全、国防、农业、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六、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七、财政收支平衡:主要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八、预备费: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应当按照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九、政府一般债券:是指地方人民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十、政府专项债券:是指地方人民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附件:金口河区2026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表
附件:金口河区2026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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