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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06   信息来源: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字号: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2)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6.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0)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3)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5)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7)负责对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等申报工作。

(18)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崛起”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2、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牵住项目建设“牛鼻子”。加快大渡河金口大峡谷景区扩容、乐山市金口河区三线建设4A级旅游景区创建、铁博停车楼及5D影院、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在建重要文体旅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做强乐山加快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一极支撑。

(二)把握招商引资“主动权”。加强与企业联系,全力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和在建项目扩大投资,持续对接祥源集团、深圳万景纪公司,主动上门做好“招、落、服”全周期服务,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确保项目见成效、有成果、能发展。

(三)打好宣传推广“组合拳”。积极融入小凉山旅游圈、大峨眉旅游发展联盟、环成都避暑度假旅游带,针对成都、重庆、浙江等国内重点客源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旅博会、旅投会、东西部协作推介会等展会活动,持续举办“转转花”文化旅游季推广活动、“我心向往乐山乐山”主题消费季暨“云上大瓦山·最美大峡谷”乐山-金口河文旅推介系列活动,扩大旅游资源公众知晓度。加强以文旅IP“金灵儿”为整体形象的系列文创产品的宣传推广,提升文旅形象辨识度。

(四)抓牢非遗文保“接力棒”。加强文物四普数据质量监管,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开展数据“回头看”核查,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三阶段目标。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乐山市金口河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五)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监管,定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持续优化文旅环境。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规范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加大文旅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文旅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治理文旅市场突出问题,确保文旅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六)提升全民健身“战斗力”。持续落实《乐山市金口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文体活动,完成“百城千乡万村”系列活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等活动。继续壮大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力争向省、市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文体旅游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文体旅游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27名,其中:行政6名,工勤3名,事业18名。退休1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体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文体旅游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692.07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9.3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减少,预算减少8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收入预算692.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支出预算69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48万元,占83.88%;项目支出111.59万元,占16.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92.07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81.37万元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等131.2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41.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0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农林水支出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2.07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8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等131.26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41.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5.93万元,约占7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1万元,约占12.43%;卫生健康支出16.92万元,约占2.45%;农林水支出1.24万元,约占0.18%;住房保障支出41.96万元,约占6.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026年预算数为26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和旅游(项)图书馆: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门卫工资和图书购置等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0.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场馆: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活动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75.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49.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4.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2026年预算数为4.9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6.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6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补助员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6年预算数为41.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体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根据相关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预计接待36批,共360人,较2025年预算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2026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文体旅游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文体旅游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52万元,比上年增加9.02万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18万元。主要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692.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514.9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5.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11.59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体育场馆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指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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