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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2-10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号: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2)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6.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二是负责建立健全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作机制,落实受理登记、结果告知等制度,受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等业务闭环;三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城市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等;四是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点、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管理,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2、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6年,我局将紧密衔接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区“十五五”规划编制方向,以“项目攻坚+效能提升”为抓手,聚焦精细化治理、生态提质、队伍建设三大重点,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深入贯彻城市治理、生态环保相关决策部署,锚定“管理精细、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环境宜居”目标,统筹推进执法管理、环卫服务、垃圾分类协同发展。2026年核心目标:城市管理网格化覆盖率达100%,市容秩序违规行为同比下降40%;垃圾分类城区设施覆盖率达90%、准确率提升至85%;执法队伍规范化培训全覆盖,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2个重大环境治理项目落地见效,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街长制+网格化”管理,配备专职街长7名、网格员36名,每月开展市容集中整治不少于3次,重点攻坚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乱象,全年整改违规行为1800起以上,打造3条“无乱象示范路段”。提升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实现主次干道“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加强“城市家居”管护,定期擦洗果皮箱、公交站台等设施,城区洁净度保持95%以上。三是强化交通执法效能。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持续开展“双超”治理、非法营运打击专项行动,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最高奖励500元),推动非法客运投诉量同比下降40%。8月底前完成超限检测站数字监管系统升级,实现与省治超平台数据实时互联,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全年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20次,专项整治不少于10次,辖区道路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0%。四是垃圾分类与环卫服务优化。构建“宣传+设施+执法”三维体系,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5次以上,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优化城区分类投放点布局,新增智能分类亭10个,更新农村破损垃圾桶800个;查处垃圾混投行为30起以上,推动分类准确率稳步提升。环卫服务方面,扩展雾炮降尘覆盖至所有主干道,生活垃圾清运总量控制在3800吨以内,实现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清运全覆盖。建立夏季噪声扰民专项治理机制,5-9月开展夜间巡查不少于40次,投诉办结率达98%以上。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1个机构,即综合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3个: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不单独预算;二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参公事业单位,不单独预算;三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单独预算。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下属单位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7名。在职人员总数27名,其中:行政3名,事业24名。退休26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2460.38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7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94.79万元,项目经费预算增加32.92万元,预算总数增加127.7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收入预算2460.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0.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支出预算24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96万元,占61%;项目支出980.42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60.38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32.67万元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32.9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4.7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0.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1.47万元、农林水支出1.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60.3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32.9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4.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5万元,约占41%;卫生健康支出17.71万元,约占0.72%;住房保障支出40.45万元,约占1.6%;城乡社区支出1381.47万元,约占56%;农林水支出1.24万元,约占0.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6年预算数为362.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7.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6年预算数为4.4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935.4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和编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6年预算数为745.1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0.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预计接待60批,共120人,与2025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购1辆综合行政执法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达到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参公人员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28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7个,涉及预算2460.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8个,涉及预算1417.45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2.5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980.42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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