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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11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目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2)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6.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是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三是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六是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七是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八是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是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四公一农”建设提升工作收官之年,区住建局将以“功能完善、生态优美、治理高效”为目标,聚焦短板补齐、品质提升、长效管护,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高质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对标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将政策导向、发展需求与民生期盼深度融入“十五五”规划编制全过程。加快推进基础资料收集、数据核查校准等前期工作,细化编制流程、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十五五”城市更新、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高效推进、科学落地。

二是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深化“四公一农”建设成果,实施公共设施扩容升级行动,统筹推进2026年“四公一农”建设提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力推进县域农副产品交易园区及配套市政设施更新建设项目、城市停车场项目(二期)、金口河区官村-和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临河市政配套设施应急抢险救灾)项目等开工建设。紧盯国家政策扶持窗口期,深度思谋、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三是持续做好微小民心工程。实施市政道路维修、城市排污管网清淤、公园绿地管护等小微工程,提升城区生态宜居水平。

三是加强建筑业发展。持续深化“助企纾困”行动,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加大建筑业市场突出问题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隐患形成台账销号闭环,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住房保障。开展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需求摸底,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排查和农房抗震整治。深化乡村建设指导员制度试点,发挥指导员履职效能。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公租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政策,推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落地。

五是深化城乡融合发展。指导永和镇完成省级中心镇创建工作,整合资源,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与辐射带动能力,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六是深化安全治理。严格按照《金口河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深化在建工地、城镇燃气、自建房、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提升监管队伍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住建局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区住建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6名,事业16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住建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561.91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7.9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减少397.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2026年收入预算1561.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8.91万元,占96.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3万元,占3.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2026年支出预算156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91万元,占33.67;项目支出1036万元,占66.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61.9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9.82万元减少397.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经费416.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8.8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8.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3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1.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建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1.9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97.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经费416.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8.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万元,约占0.37%;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5万元,约占6.75%;卫生健康支出16.1万元,约占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0%;住房保障支出62.58万元,约占4.01%;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节能环保支出530万元,约占33.93%;城乡社区支出841.97万元,约占53.91%;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1(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5.81万元,主要用于:区住建局行政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2026年预算数为4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6(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1(款)05(项):2026年预算数为4.4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有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9(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21.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2026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3(项):2026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3(款)02(项):2026年预算数为53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146.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90.1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2(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5(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1(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9.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12(类)13(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相关支出。

20.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12(类)14(款)01(项):2026年预算数33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5.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区住建局2026根据业务星期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区住建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5万元,预计接待12批,共5人,2025减少0.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区住建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持平;2025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住建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区住建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区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区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区住建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07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079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住建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2026住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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