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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12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目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2)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6.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是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是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4)是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5)是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6)是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7)是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8)是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9)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是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使命担当,持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意识。把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学党纪、悟思想、跟党走,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聚焦城市更新,加快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围绕城市宜居、韧性、智慧目标,进一步发挥城市更新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促进我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城市能级提升。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六期)、“四公一农”项目、城市排水管网修复项目建设;完成金口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持续实施市政道路维修、城市排污管网清淤、公园绿地管护等小微工程,实现城区生态宜居,助力“双创”。三是紧盯国省政策投向,力争新包装一批优质城建项目,为金口河区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力。

3聚焦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全力以赴开展项目风险隐患化解,着力整治荣升苑问题楼盘问题,加强对金湖湾一号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链条的监管。二是延续房地产刺激政策,认真做好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政策解读和补贴审核兑现工作。三是强化住房保障。常态化开展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审核及保障工作,实现公租房全覆盖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加大清退力度。

4聚焦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认真做好《乐山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宣传和政策解读,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专业资质企业,引导本地企业参加重大工程建设,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二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着力整顿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着力整治建筑市场。

5聚焦安全稳定,织密织牢住建领域“安全网”。

严格按照《金口河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深化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着力提升监管队伍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建工地: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夯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城镇燃气: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回收管理,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农村自建房:持续加强隐患自建房的管控和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技能培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技能水平,规范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检巡查和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住建局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区住建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23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0名,事业16名。退休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住建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959.8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0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增加345.0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2025年收入预算1959.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82万元,占96.9;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2025年支出预算19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02万元,占25.8;项目支出1452.80万元,占7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9.8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14.73万元增加345.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7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26.1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9.8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1.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住建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9.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45.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7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26.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7万元,约占0.3%;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万元,约占5.1%;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约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0%;住房保障支出62.44万元,约占3.2%;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节能环保支出895万元,约占47.1%;城乡社区支出821.9万元,约占43.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07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事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其他项目以外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6.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0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6.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37.2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36.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区住建局2025根据业务星期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区住建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8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60人,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区住建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区住建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区住建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78万元,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区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区住建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1959.824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465.2442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1.78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452.8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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