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2)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6.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拟定加强和优化全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区优化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问题进行督查问责。
(4)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5)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6)组织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开展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接件工作,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7)组织推进行政权力已发规范并公开运行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功能拓展。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察;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8)负责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机关效能建设机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设计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1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13)承担区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开展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
(14)对全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15)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1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及与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评价体系的衔接机制,参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激励、惩戒等制度并实施。
(17)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1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9)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部门审批事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
2、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助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移动端扩展、向基层延伸,扩大电子证照应用新场景、发挥效能监督作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等重点工作有序进行;打造多位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全程网办”覆盖面。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
持续提升交易规范运行。大力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规范采购流程,着力营造“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洁采购、和谐采购”舆论氛围。通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主动向采购人宣传政府采购方面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时限要求及注意事项,着力提升采购人业务水平,提高采购效率。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行政审批部门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在职人员总数20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2名,事业13名。退休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91.3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44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1.44万元,商品和服务增加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3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491.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49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4万元,占96.7%;项目支出16.20万元,占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91.3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8.90万元增加42.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1.44万元,商品和服务增加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3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2.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31.44万元,商品和服务增加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42万元,约占6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4万元,约占24.02%;卫生健康支出11.98万元,约占2.44%;住房保障支出31.91万元,约占6.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5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7.1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1.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预计接待2批,共20人,较2024年预算下降7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07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行政审批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491.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433.08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2.0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6.2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行政审批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行政审批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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