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24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4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504.29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1.1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3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预算临时出国(境)经费3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0.36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71%。
1.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50万元,较2023年预算上升85.19%,主要是公安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50万元。
2.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20.36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1.17%,主要安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金口河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203.93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3.23%。
2024年金口河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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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 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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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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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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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 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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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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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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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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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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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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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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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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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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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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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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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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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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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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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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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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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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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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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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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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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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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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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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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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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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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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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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