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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26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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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9月2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4

   一、主要职责 4-6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1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29

第四部分 附件 30-51

第五部分 附表 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六)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七)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构设置

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区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81.87万元。与2022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1.16万元,下降13.30%。主要变动原因2023年度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收入合计684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0.64万元,占26.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5万元,占73.5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本年支出合计698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48万元,占7.47%;项目支出6459.3万元,占92.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80.78万元。与2022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1.16万元,增长13.3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数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87%。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7.16万元,下降34.5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数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出194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7万元,占5.67%;卫生健康支出15.75万元,占0.81%节能环保支出643.27,占33.06;城乡社区支出1049.53,占53.94%;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125.46万元,占6.4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45.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2.12万元(款)残疾人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1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4.35(项):支出决算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75万元(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75万元(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64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4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23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54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6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支出7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1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全年预算<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43万元,下降6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境。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应急保障车3辆、其他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0.43万元,下降60.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餐费(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8万元,比2022增加17.73万元,增长45.52%,主要原因是劳务费较2022年增长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作开展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财政局对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成立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建立起了较为合理的监督考核体系,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学习宣传、日常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制度建设及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申报、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并将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股室、下属单位年终考核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管理绩效机制预算绩效事前申报审核、事中督促进度、事后跟踪评价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层层落实及时传达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让干部职工掌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听取各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下属单位对绩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进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反馈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工作沟通和交流。四是开展绩效自评。自2023年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跟踪、监督管理,每月集中向班子成员通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对非长期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对预算执行滞后的事项进行一一催办,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加快资金支出,做到使用及时规范,较好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达到预期目标。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整体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省市与区级相关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情况下,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

2023年度下半年,单位针对年初绩效目标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确保绩效目标编制合理、质量较高目标明确;全年绩效目标执行良好,进度支出执行规范,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支出绩效良好。在部门整体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记录情况。

2.项目情况。2023年度,单位项目13个,大部分按要求实施。其中50万以上项目5个。

项目1:城区园林绿化购买社会服务养护经费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该项目预算金额73.66万元,批复金额73.66万元,完成支付30.51万元。 

项目2:市政维修及水电费为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面貌。该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批复金额300万元,完成支付259.11万元。

项目3藏区彝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补助资金为保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该项目预算金额385万元,批复金额385万元,完成支付385万元。

项目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修建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满意度幸福感。该项目预算金额77万元,批复金额77万元,完成支付26.59万元。

项目5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区级补助。对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上级资金补助之外进行区级补助,2022年共12户,5万/幢。该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批复金额60万元,完成支付0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高度重视本部门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工作,对财政下达给本部门的经费制度健全、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奢侈浪费,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的均衡平稳,科学合理。同时,利用有限的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资金放大使用,用好、用活,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的情况下,确保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年初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从部门决算支出从自评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专项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提高经费细化准确性,避免重复调整。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做好各项经费细化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强化项目事前事中监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等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共计2个,分别为办公室、建管股;局属单位3个,分别为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区市政设施运行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5.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6.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7.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8.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25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8人,2023年底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4706.47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98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5万元

(二)支出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4706.4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98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48万元,项目支出6459.3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初结转和结余136.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9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财政局对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成立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建立起了较为合理的监督考核体系,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学习宣传、日常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制度建设及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申报、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并将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股室、下属单位年终考核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管理绩效机制预算绩效事前申报审核、事中督促进度、事后跟踪评价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层层落实及时传达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让干部职工掌握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听取各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下属单位对绩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进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反馈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工作沟通和交流。四是开展绩效自评。自2023年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跟踪、监督管理,每月集中向班子成员通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对非长期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对预算执行滞后的事项进行一一催办,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加快资金支出,做到使用及时规范,较好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达到预期目标。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整体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省市与区级相关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情况下,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

2023年度下半年,单位针对年初绩效目标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确保绩效目标编制合理、质量较高目标明确;全年绩效目标执行良好,进度支出执行规范,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支出绩效良好。在部门整体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记录情况。

2.项目情况。2023年单位项目13个,大部分按要求实施。其中50万以上项目5个。

项目1:城区园林绿化购买社会服务养护经费为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该项目预算金额73.66万元,批复金额73.66万元,完成支付30.51万元。 

项目2:市政维修及水电费为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面貌。该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批复金额300万元,完成支付259.11万元。

项目3藏区彝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补助资金为保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该项目预算金额385万元,批复金额385万元,完成支付385万元。

项目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修建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满意度幸福感。该项目预算金额77万元,批复金额77万元,完成支付26.59万元。

项目5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区级补助。对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上级资金补助之外进行区级补助,2022年共12户,5万/幢。该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批复金额60万元,完成支付0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高度重视本部门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工作,对财政下达给本部门的经费制度健全、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奢侈浪费,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的均衡平稳,科学合理。同时,利用有限的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资金放大使用,用好、用活,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的情况下,确保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圆满完成年初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从部门决算支出从自评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专项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提高经费细化准确性,避免重复调整。

(三)改进建议。

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做好各项经费细化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强化项目事前事中监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藏区彝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补助资金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85

38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85

385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数量

1个

1个

10

10

 

全年完成污水处理总量

60万吨

74.375万吨

5

5

 

污水处理率

≥85%

97.50%

5

5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

达到岷沱江一类排放标准

均达到

10

10

 

时效指标

厂区污水处理数据及时上环保检测平台与住建监测平台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污水收集处理监控能力提升

达到预期

均达到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城区范围河流水资源保护

达到预期

均达到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市污水处理厂区运营情况

良好

良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9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挂图作战工作经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2.5

25.00%

其中:财政拨款

10

2.5

25.00%

其他资金

0

 

#DIV/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挂图作战项目建设

金口河区住建局共实施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58亿元。现官村—和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已完工,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滨河路改造项目(一期)等4个项目正在加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二期)、滨河路改造(二期)、红华绿色生态长廊等3个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投资2.71亿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0.1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25%

10

2.5

未及时申请支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挂图作战项目个数

10个

7个

8

5.6

年中项目调减

实地推进项目次数

≥3次

8次

6

6

 

解决推进项目工作人员加班餐次数

≥5次

5次

6

6

 

质量指标

项目推进程序合规率

100.00%

100%

10

10

 

已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挂图作战项目推进

≥85%

85%

40

4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6%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区园林绿化购买社会服务养护经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3.66

30.51

41.42%

其中:财政拨款

73.66

30.51

41.42%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城区园林绿化景观效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质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4.1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41.42%

10

4.1

支付条件不成熟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管理绿地

7处

7处

5

5

 

聘请专业服务单位

1个

1个

5

5

 

验收维护管理服务次数

12次

3次

5

5

 

质量指标

绿化维护达到验收标准率

≥85%

85%

10

10

 

时效指标

按期修建树木及时率

≥85%

85%

5

5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扣减服务费用,进一步减少服务支出

有所扣减

有所扣减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绿化保持率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40

4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5

5

 

主管部门满意度

≥85%

85%

5

5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市政维修及水电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00

259.11

86.37%

其中:财政拨款

300

259.11

86.37%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城区基础设施,美化提升城面貌

全年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完成投资163万元。圆满完成2023年街道广场春节亮化工程,完成对原人社局办公楼危房拆除及停车场建设,完成滨河路段人行道花箱更换和人行道修补等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7.6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86.37%

10

8.6

年底财政支出压力大,尚未完成23年度市政维修费用支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更换井盖

18个

35个

5

5

 

聘请专业电工人数

2人

2人

5

5

 

聘请日常管理人员

3人

3人

5

5

 

维护广场公园

4个

4个

5

5

 

维修电灯数量

≥3处

15

2

2

 

维护城市道路

≥2处

3处

2

2

 

维护城市污水管网

≥4处

7处

2

2

 

调整路灯亮灯时间次数

3次

4次

5

5

 

质量指标

绿化维护达到验收标准率

≥85%

≥95%

2

2

 

市政路灯及城区亮化设备正常照明率

95%

95%

5

5

 

时效指标

完成城区破损道路及破损公共设施维修率

≥95%

≥95%

5

5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00%

50%

2

1

 

成本指标

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扣减服务费用,进一步减少服务支出

有所扣减

有所扣减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依据季节性光照时间调整照明设备亮灯时间,减少费用

有所减少

有所减少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群众公共厕所节水意识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水平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0

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

0

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区公共环境生活质量

加强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排水、城市公园绿地隐患排查整治与运行管理,全年对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约70余次,更换窨井盖55余个,实施主要街道清淤1次,共清淤3.2吨;开展隐患排查34次,发现安全隐患125处,均全部整改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0.00%

10

0

该项费用为市设维修费补充费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电灯数量

≥3处

15处

10

10

 

维护城市道路

≥2处

3处

10

10

 

维护城市污水管网

≥4处

7处

10

10

 

质量指标

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维修城市配套设施及时率

≥85%

≥95%

1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除因城市基础设施缺陷导致城市出行安全隐患

有所减少

有所减少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市市政提出设施运行情况

良好

良好

15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队经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5

1.5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以来,工作队利用各种会议机会,累计开展政策学习、宣讲会等20余期,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人。脱贫316人中185人具备劳动力或者半劳动力,共73人选择外出务工,其中省外务工23人。集体经济中象鼻电站2022年固定补偿7.8万已到账,龙胆溪电站今年收益4-5万元,目前该项目还在稳步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扶行政村数量

1个

1个

10

10

 

安排驻村人员人数

1人

1人

5

5

 

全年驻村开展工作天数

240天

240天

5

5

 

质量指标

驻村各项工作完成合格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驻村工作完成及时率

≥85%

90%

5

5

 

保障驻村工作后勤与生活及时率

≥85%

86%

1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驻村帮扶人均收入水平

有所提升

人均达到1.3万元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助力帮扶村实现乡村振兴

有所贡献

人均达到1.3万元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

≥85%

86%

5

5

 

帮扶村支部满意度

≥85%

95%

5

5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租房维修管理等费用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12.86

64.30%

其中:财政拨款

20

12.86

64.3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公租房维修维护及管理

开展“阳光公租”行动,建立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准入、分配、管理、退出工作,保障金口河区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全年,公租房实物保障149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0400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6.4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64.30%

10

6.4

年底财政保障力度有所降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公租房楼栋数

2栋

2栋

10

10

 

聘请物业服务机构数量

1家

1家

10

10

 

维修公租房设施次数

≥10次

10次

5

5

 

 

 

监测电梯消防设备次数

1次

1次

5

5

 

质量指标

维修项目合格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物业服务费用及时保障率

≥95%

100%

5

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租户主动维护设施意识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公租房物业服务水平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居住群众满意

≥95%

96%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房地产工作经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5

5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做好商品房交易,维护房地产交易工作正常运转

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收到金湖湾一号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资金706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请编外人员数量

1个

1个

10

10

 

接待办事群众数量

≥280人次

284人次

10

10

 

对上或先进区(县)学习房地产管理工作经验次数

≥3人次

4人次

10

10

 

质量指标

房地产交易事项办理规范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房地产交易事项办理及时性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1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办事群众对房地产工作办事认可度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房地产交易事项办理专业水平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办事群众满意度

≥85%

86%%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5

3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5

35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处理城市生活污水数量

60万吨

74.375万吨

8

8

 

 

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数量

1个

1个

8

8

 

 

污水处理率

≥85%

97.50%

8

8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

达到岷沱江一类排放标准

均达到

8

8

 

 

时效指标

厂区污水处理数据及时上环保检测平台与住建监测平台率

100%

100%

8

8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污水收集处理监控能力提升

达到预期

均达到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城区范围河流水资源保护

达到预期

均达到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市污水处理厂区运营情况

良好

良好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5

5

 

 

主管部门满意度

≥85%

90%

5

5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63

0.36

22.09%

 

其中:财政拨款

1.63

0.36

22.09%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

开展“阳光公租”行动,建立公租房保障家庭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准入、分配、管理、退出工作,保障金口河区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全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0400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2.2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22.09%

10

2.2

年中中省补助资金下达,本级资金未使用完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居民数量

6户

6户

10

10

 

 

惠及居民人数

≥10人

11人

10

10

 

 

补贴金额

≥1万元

1.04万元

10

10

 

 

质量指标

补贴居民条件审查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轻住房困难家庭支出压力

有所减轻

累计补助租房金额10400元

30

3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补贴对象满意度

≥85%

8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7

76.59

99.47%

 

其中:财政拨款

77

76.59

99.47%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修建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满意度幸福感。

修建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满意度幸福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9.9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99.47%

10

9.9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修建人工湿地

≥80个

80个

20

20

 

 

 

 

 

 

 

 

 

受益行政村数量

10个

10个

10

10

 

 

质量指标

质量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周边水环境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湿地运营情况

良好

良好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购买社会服务运营管理农村污水处理站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8.5

18.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8.5

18.5

10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运营管理农村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排放要求。

及时做好7个农村污水运营站维护,并于年中移交至生态环境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5.3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营管理农村污水处理站

7座

7座

10

10

 

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1家

1家

10

10

 

全年处理污水总量

≥450吨

240吨

10

5.3

年中移交至生态环境局,无法统计全年数据。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达标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达到污水排放标准

100%

100%

10

10

 

提高周边水环境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厂站运营情况

良好

良好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20

2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区级补助

年度:

2023年度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0

0

0.00%

 

其中:财政拨款

60

0

0.0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金口河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上级资金补助之外进行区级补助,2022年共12户,5万./幢,共60万。

2023年完成既有住宅新增电梯5部,全部由上级补助资金支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83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0

均由上级补助资金足额保障,区级资金为补充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安装电梯户数

12户

15户

8

8

 

 

安装电梯套数

5套

5套

8

8

 

 

发放补贴金额

20万元

45万元

8

8

 

 

质量指标

安装电梯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100%

8

8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居住条件

有所改善

有所改善

15

8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进一步完善城市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

有所完善

有所完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20

2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五部分 附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335-区住房和城乡规划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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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3)2711072 旅游咨询电话:(0833)27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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