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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19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区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地方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我区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统计工作。

(七)协助做好统计职称资格考评工作。

(八)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区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24年重点工作介绍:

(一)强化预警,提高统计监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立足我区发展实际,开展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二是提高分析研判水平。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向全社会开展统计咨询、分析服务工作,努力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三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深入分析解读经济运行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强化舆情监测和有效应对,不断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二)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巩固深化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强化统计管理,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乡镇企业统计员两个关键群体,紧扣关键时点,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四是严格履行统计保密义务,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程度。

(三)合力攻坚,推动第五次经济普查顺利开展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安排,认真做好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第五次经济普查登记、普查数据验查、审核、验收以及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汇总、评估与发布等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密切关注上级部门动态,及时将下发的问题反馈乡镇普查员核实,利用平台公式审核及时消除逻辑错误,强化人工审核力度,组织区五经普办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开展数据验收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问责。加强对乡镇的监督,严肃查处普查违法违纪问题,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严把数据审核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单位清查工作,确保“五经普”入户登记等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概况

区统计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统计局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名,其中:行政8名,工勤1名,事业0名。退休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27.1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29万元,下降4.19主要是2023年9月我单位有一名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327.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1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32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0万元,占59.22%;项目支出133.40万元,占40.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7.1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41.39万元减少14.29万元,主要2023年9月我单位有一名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18.16万元,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项目,项目经费增加3.8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1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29万元,主要2023年9月我单位有一名人员退休,基本支出减少18.16万元,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项目,项目经费增加3.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3万元,约占84.60%;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9万元,约占8.43%;卫生健康支出7.03万元,约占2.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46%;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约占4.36%;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0.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34.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3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力调查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失业、工伤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联系村驻村人员驻村补贴等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区统计局根据本年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区统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预计接待5批,共40人,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区统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统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统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4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一名人员退休减少人头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区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33.4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33.4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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