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驻乐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金口河区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负责全区机关、后勤,乡镇工作人员出差到乐山办事提供服务,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交办的任务,为“四大家”领导到乐山办事提供服务。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完成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乐山出差的住宿工作;完成区有关单位在乐山招商引资方面的接待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强化开源节流;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区到乐山信访人员的安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乐山事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总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名,其中:行政0名,工勤0名,事业1名。退休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驻乐山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2.1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和接待费等预算减少4.6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2.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万元,占49.35%;项目支出21.36万元,占50.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42.17 万元, 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6.82万元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和接待费等预算减少4.6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7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接待工作经费项目减少1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减少3.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7万元,约占85.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万元,约占9.20%;卫生健康支出0.84万元,约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约占3.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机关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35.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04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66万元,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0.18万元,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预计接待25批,共450人,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驻乐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驻乐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1.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1.3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驻乐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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