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委政法委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搞好案件督查工作。
(六)、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认清形势,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今年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
(一)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风险意识,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强化“三同步”理念,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封堵删除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严防出现不良舆情。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突出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各类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再次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确保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明确风险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强化风险防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主动创稳、源头维稳、制度建稳,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领域各类矛盾风险。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动态跟踪掌握不稳定风险因素,强化风险防控化解措施,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在源头。三是开展治安秩序大整治行动。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快速响应等机制,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沉入社区,最大限度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增强社会治安控制力,特别是要注重针对夏季治安特点,加强重点部位、区域的夜间巡控。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严防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不断夯实基础基层。一是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目前我区“雪亮工程”前端视频监控点位只有32个,视频资源严重不足,且视频质量不高,功能不完善。今年力争新建350个视频监控点位,更新前期建立的32个点位,提升“雪亮工程”平台。同时,将各乡镇、公安、交警、企业、社会视频资源等整合起来,连接到区综治中心,实时监控辖区治安动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上下、内外和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综治视联网系统。二是抓好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为抓手,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基层。持续推进区、乡、村三级一站式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分流指派、跟踪督办、回访问效等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矛盾风险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化解的实战化作用。三是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质效。按照《金口河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健全“乡镇政法委员+村(社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N”的基层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实现部门工作、资源、力量应统尽统,构建“多网合一、一网运行”模式,实现“小网格”防范“大风险”,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大力实施平安建设“提质行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口河。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机制作用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区乡(镇)两级平安建设责任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少数民族婚恋,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预防和整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实施金口河区“金盾护航·平安细胞”创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今年平安建设整体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区委政法委)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6名,工勤1名,事业3名,退休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收支总预算,407.61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6万元,增长0.2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8.9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01万元,项目经费的减少20.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407.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40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1万元,占72.28%;项目支出113万元,占27.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407.61万元, 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6.55万元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各项目资金减少共20.9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8.9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7.61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减少项目资金共20.9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8.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33万元,约占6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3万元,约占17.62%;卫生健康支出10.6万元,约占2.6%;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约占6.38%;住房保障支出21.85万元,约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1.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37.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5.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12.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4年预算数为2.5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0.5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2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预计接待55批,共515人,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62万元,比上年增加3.01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15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1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区委政法委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8、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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