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审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2.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表7)
15.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全区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金口河区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发展方向。
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健全请示报告、审议事项、重大决策、重要指示批示督查督办等机制,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找准审计着力点,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面堵塞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更好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面谋划2024年新任务。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重点工作,在总结和提炼2023年工作的同时,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认真谋划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继续推进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为我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贡献审计力量。
3.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计执行力。
强班子带队伍,严守廉政建设,采取“以审代训”“线上线下”“审计小讲堂”等多种培训形式,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审计机关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审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质量规范化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大力倡导“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建设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审计机关。加强干部管理,强化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紧紧抓住“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和主审”三个关键岗位,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4.进一步狠抓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审计质效。
扎实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和审计质效提升,通过将全部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同步纳入跟踪审计监督范围,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要求被审计单位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完善内控制度,推动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整改,强化整改督查督办,对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视情况建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约谈单位负责人,建议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区审计局设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区审计局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1名,其中:行政5名,工勤1名,事业5名。退休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审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22.5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5万元,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8.3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322.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3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2万元,占79.82%;项目支出65.10万元,占20.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 2024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2.52万元, 比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4.17万元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8.3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52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8.3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83万元,约占7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7万元,约占15.25%;卫生健康支出9.20万元,约占2.85%;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约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11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9.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审计综合业务工作、外出审计工作自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网络安全、网络维护建设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63.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工程投资审计委托中介审计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养老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4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障金和临聘人员工资。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21.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0.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0.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区审计局无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区审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0万元,预计接待17批,共125人,较2023年预算下降3.6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区审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已取消公务用车;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区审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1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人员增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4年区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 算65.1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5个,涉及预算65.10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十二、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审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审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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