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23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3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510.09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4.2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5.0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上升7.41%,主要原因是永胜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7万元。
1.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上升100%,主要是永胜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27万元。
2.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248.0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3.13%,主要安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金口河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235.02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4.98%。
2023年金口河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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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 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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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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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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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 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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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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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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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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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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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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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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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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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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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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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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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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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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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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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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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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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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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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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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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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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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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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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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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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