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草拟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
文件;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
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责清单,推进纳入一体
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和监督主体。
(四)负责建立健全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与综合执法机构协作机制,落实受理登记、结果告知等制度,受
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实现统一接收、
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等业务闭环。
(五)负责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办理
行政复议相关的具体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按相
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七)负责牵头由区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环卫设施
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监
督检查城市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
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等。
(九)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点、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管理;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区国有农贸市场的管理;指导乡(镇)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相关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监督抽检、行业整治、普法宣传等活动,逐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增加执法合力。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执法队伍新面貌,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2个机构,即办公室和综合执法股;下属参公事业单位3个: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不单独预算;二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参公事业单位,不单独预算;三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单独预算。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6名。在职人员总数20名,其中:行政3名,工勤1名,事业16名。退休2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农林水支出。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支总预算为2248.3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0.92万元,增加1.24%,主要是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1人,编外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52.92万元;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增加餐厨中心提升建设项目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248.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8.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24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96万元,占55.37%;项目支出1003.38万元,占44.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48.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67.42万元增加280.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增加餐厨中心提升建设项目2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52.9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8.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861.82万元,医疗卫生18.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8.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0.92万元,一是较上年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增加餐厨中心提升建设项目2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52.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861.82万元,约占38%;医疗卫生18.34万元,约占0.81%;城乡社区支出1332.93万元,约占59%;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约占1.5%;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32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90.2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和编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705.2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4.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预计接待60批,共120人,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4万元,比2022年减少1.49万元,减少3.2%,主要是因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0.28万元以上的执法记录仪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1003.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003.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部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