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关于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文化、文物管理与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景区总体和详细规划,在旅游景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旅游景区的道路、通讯、电力、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等工作,牵头制定实施全区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对景区进行管理,规范旅游秩序,实现景区资源环境的保护利用,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负责景区旅游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铁道兵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征集、收藏、挖掘、研究铁道兵文物和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并认真做好馆藏物品的保管和修复工作,开展铁道兵文化研讨和交流活动,宣传弘扬铁道兵精神、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展旅游文化事业,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加强大峡谷景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金旅公司管理体制和丰富水上项目运营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大瓦山国家4A级景区创建的大瓦山旅游扶贫项目(第一期),大峡谷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永胜乡农旅融合扶贫综合等项目建设。三是强化景区管理,提升景区讲解服务,组织开展丰富的老铁文化等景区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旅游挂图作战,开展招商引资,抓项目、资金落地,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7名,其中:行政0名,工勤0名,事业1名。退休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29.48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2.79万元,增长81.1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上年结转结余等)预算增加102.7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29.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万元,占21.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8万元,占78.21%;事业收入0万元,占0%。 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2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8万元,占75.38%;项目支出56.5万元,占24.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229.48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6.69万元增加102.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5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2.7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48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102.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5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2.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3.11万元,约占8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约占8.74%;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约占2.16%;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65%;住房保障支出9.87万元,约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8.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2023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铁道兵博物馆正常运行。
3.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项): 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峡谷碑正常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5.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4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9.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下派“第一书记”下乡补助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预计接待12批,共6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X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6.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2023年2月17日
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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