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金口河区教育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金口河区教育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的标准和意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4)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施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工作。
(5)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及妇女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6)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和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所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7)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承担区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在区委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11)领导区教育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规划和考核管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和解决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价工作;定期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组建、撤销和换届以及党员发展、管理、教育等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学校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12)参与讨论决定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具体负责金口河区学校(单位)教师调配,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1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14)按照区委要求,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承办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学习教育,持续深化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不断夯实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基础。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教育事业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守住政治规矩防线、教学质量生命线、校园安全红线、队伍建设保障线、廉洁从教高压线五个重点,实现教育质量、作风建设、项目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五大突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是建设过硬教师队伍。持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加强教师队伍教育管理,进一步转变队伍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水平,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要求严起来,不断增强全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二)实施三大项目,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升项目。2023年,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将作为全市首批区县接受省级督导和国家认定。通过前期对标、自查,部分指标还存在短板。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1100万元,将主要用于对红华幼儿园、迎春村幼儿园、林丰幼儿园、和平彝族乡中心幼儿园的维修改造,添置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储藏室等设施设备,按班额配齐配足教玩具等,全面提升全区学前教育办学条件,争取高质量、高标准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督导和认定工作。
二是顺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40余万元,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为延风中学采购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卫器材、建设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平台、各类功能室装修、改造、提升等,全面落实全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学校迁建项目。拟投资1.1亿元,按照全年级48个班的标准,迁建整合城区两所小学,实行规模化、标准化办学,提升城区办学条件,提供更加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3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完成规划布局、挡土墙和围墙建设、场地平整、青苗补偿及旧房拆除等工作。
(三)推进三大改革,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强化对延风中学的管理,集全区之力,办好延风中学。进一步激发延风中学行政班子、中层干部、教师等干事创业激情,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全身心投入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把延风中学办成区委、区政府及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二是创新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探索创新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方式,适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推进管办评分离。按照“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原则,简政放权,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标准,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监测评估制度,促进全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部门概况
区教育部门2023年预算单位11个,其中教育局行政机关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10个。
区教育部门2023年总编制数248名。主要包括: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42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446名,其中行政6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工勤2名,事业管理3名,事业专技433名。教育部门2022年末有退休人员23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749.8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28.25万元,主要是由于结转上年1012.31万元和增加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36万、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资金4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教育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0749.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2.31万元,占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09.5万元,占90%;事业收入28万元,占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教育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07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7.35万元,占77.19%;项目支出2452.46万元,占22.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教育部门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721.81万元, 比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43.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1012.31万元和增加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36万、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资金44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0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3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万元、教育支出858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6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2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教育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09.5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123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36万、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资金4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约占0.03%;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 7568.69万元,约占7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64万元,约占12.14%;卫生健康支出322.15万元,约占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0%;住房保障支出638.52万元,约占6.58%;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书记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0.6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2023年预算数为670.67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师工资、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费、学前学普项目经费。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2023年预算数为37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小学教育人员工资、全区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晚自习、教师培训费、营养计划水电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延风中学高中部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70.7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类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中职生体检费。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1.37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校单位人员类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金口河区各学校的校舍维修、改建项目。
1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金口河区各学校幼儿园采购教学设备设施。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金口河区各学校城域网维护费、校舍零星维修、数字化办公设备维护。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735.6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教育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365.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教育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9.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275.10万元,主要用于:指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0.86万元,主要用于:指教育部门用于集中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38.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9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2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教育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教育部门根据本单位经费支出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教育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5万元,预计接待42批,共400人,较2022年预算增加。原因是:教育局机构改革,将教育会计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电教教仪站合并到教育局,教育局公务接待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教育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教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万元,较2022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教育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教育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7个,涉及预算1442.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7个,涉及预算1442.05万元,因项目内容不涉密(敏感),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本年指教育考试中心和教师进修校收取的考试费和学历提升培训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驻村书记工作经费。
2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教育局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师工资、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费、学前学普项目经费。
2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主要用于:保障金口河区各学校正常运转人员经费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主要用于:保障延风中学高中部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2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主要用于:中职生体检费。
2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主要用于金口河区学校的校舍维修、改建项目。
3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主要用于:为金口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教学设备、设施。
3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项): 主要用于:金口河区中小学幼儿园购置城域网使用费、数字化设备及办公设备维护提供经费。
附件:
金口河区教育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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