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区委统战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区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统战部是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 战线工作集中统一 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对接各民主党派到我区开展相关工作,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治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 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协助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受区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管理区侨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同心聚力”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团结引领新联会、知联会等全区统战成员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参与全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2.实施“同心实践”行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继续开展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成立金口河区乡贤文化研究会,打造金口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努力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3.实施“同心文化”行动。加强统战信息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提炼金口河区统战、民族、工商联、新联会、知联会、乡镇统战等工作信息,推出《金口河统战工作》月刊,讲好金口河统战故事,发出金口河统战声音。
4.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经济、港澳台侨等工作,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将统战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努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实现统战工作全覆盖。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统战部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区委统战部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0名,其中:行政6名,工勤1名,事业3名。退休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57.7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3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统战之家”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增加90.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257.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7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25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3万元,占88.97%;项目支出28.44万元,占11.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257.77万元, 比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7.46万元增加90.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统战之家”建设经费10.94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79.3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7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8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77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90.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统战之家”建设经费10.94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79.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43万元,约占7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万元,约占13.35%;卫生健康支出8.46万元,约占3.28%;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58%;住房保障支出16.98万元,约占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2.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36.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94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之家”建设等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16.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委统战部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委统战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6万元,预计接待5批,共10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委统战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统战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委统战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6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空调及办公电脑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委统战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257.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3.97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 25.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6个,涉及预算28.44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统战部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3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