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水电设施补短板为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遇,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资金,开工建设鲤鱼浩、月儿坝、小河段防洪工程,同时完成检金坝、关村坝二期防洪治理,金河镇铜河段、吉丰段山洪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一期顺水河农村水系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启动二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23年初开工建设;巩固农村供水助力乡村振兴,健全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完成集中供水收费,突出抓好水管单位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筹措和项目实施;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规模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有效补充,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一体化供水网络。完成旧水厂收购,顺利运营日供水量为10000立方米每天的城乡一体化水厂,实现城乡居民3.8万人喝上放心水,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全力推进枕二、沙一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及征地移民工作,做好移民后扶人口动态调整,及时发放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做好后期扶持项目实施。
2.以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抓好水旱灾害防御。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防范胜于救灾”意识,进一步明确山洪灾害危险区及险工险段防汛责任人,坚持不懈地落实好防汛责任制;及时做好预案修编工作,大力抓好宣传、培训和演练;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好汛前大检查,调试维护好防汛指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确保运行正常,时刻准备打大仗;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水雨情会商制度;完成水旱灾害普查审核后续工作。在“防”字上做足功夫,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再夺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新胜利。
3.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深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夯实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管护组织领导体系,制定2023年河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所涉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按照要求开展巡河问河工作。以强化河长办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职能为切入点,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深入、细致梳理危害源头,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六大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流域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组织开展从流域到小溪沟的全面排查梳理、调查摸底,健全完善河道采砂、入河排污等各项水生态保护和监管体系,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各流域主要河流持续稳定达到并优质于Ⅱ类水质标准。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19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1名,事业11名。退休7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072.7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6.5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06.5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2072.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71万元,占75.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6万元,占24.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20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86万元,占19.63%;项目支出1665.9万元,占80.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72.7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66.21万元增加110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项目975.1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31.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2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1.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4万元、农林水支出96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其他支出6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2.76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1106.55万元,比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水利执法监督5万元、增加河道砂石资源管理5万元,减少防汛经费3.7万元,增加水利发展资金67.1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03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899.6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3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24万元,约占21.48%;卫生健康支出15.04万元,约占0.73%;农林水支出961.51万元,约占46.39%;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约占1.44%;其他支出621万元,约占29.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14.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23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预计接待65批,共520人,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01.78万元,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为76.1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为303.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农林水(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为436.4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4.农林水(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5.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支出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1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前期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94.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94.9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2.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24.农林水(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29.农林水(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0.农林水(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31.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3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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