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多次多样的培训,提高我区的教育教学质量,对成人教育进行学历提升培训。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教师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中小学教师培训(相关社会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3、认真完成乐山开放大学金口河分校本年度的成人教育学历提升的培训相关工作。4、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积极提高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总编制13名,其中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13名,其中在编教师13人,2022年8月退休1人,2022年10月调入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83.0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4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预算增加58.4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283.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万元,占91.88%;事业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3万元,占8.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2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8万元,占91.88%;项目支出23万元,占8.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260.08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4.6万元增加58.4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4人,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68.4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91.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1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08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58.4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4人,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68.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08万元,约占91.88%;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 191.37万元,约占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万元,约占13.34%;卫生健康支出10.84万元,约占3.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0%;住房保障支出20.12万元,约占7.11%;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1.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保留津补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9.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20.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进修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进修校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教师进修学校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预计接待2批,共25人,较2022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2023年进修校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进修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进修校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进修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万,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进修校调入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进修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3台空调机及1台A4彩色打印机供职工办公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修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进修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2个,涉及预算2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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