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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7   信息来源:区信访局  【字号:

 

第一部分   金口河区信访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金口河区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金口河区信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处理金口河区内外群众给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金口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彝族乡)、镇和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京、省、市、区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彝族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彝族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了解掌握金口河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全区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以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我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3.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及下访工作;4.信访问题化解“百日攻坚”工作;5.信访案件“三率”达标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信访局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是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区信访局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1名,其中:行政6名,工勤1名,事业4名。退休2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88.9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13万元,增长46.06%,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91.1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288.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9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28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9万元,占85.81%;项目支出41万元,占14.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8.99万元, 比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7.86万元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1.1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21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信访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99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1.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3万元,约占77.04%;国防支出0万元,约占0%;教育支出 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2万元,约占13.05%;卫生健康支出9.21万元,约占3.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农林水支出1万元,约占0.35%;住房保障支出18.44万元,约占6.38%;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51.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22.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11.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2.2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5.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信访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信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预计接待0批,共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预算安排时漏算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信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信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信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8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区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 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41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金口河区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信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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