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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永胜乡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2   信息来源:永胜乡  【字号:

 

第一部分  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2.讨论决定本乡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维护安全稳定、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各类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推荐、提名、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落实党的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

7.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8.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辖区内的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攻坚、民族宗教等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安全、供销合作、脱贫攻坚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内基层治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永胜乡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调研、目标绩效、机要保密、内部审计、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牵头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负责乡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应急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人事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引进、农民工回引等工作;配合做好驻村帮扶相关工作;承担乡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承担纪检监察、政法、宣传、统战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民武装、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残疾人事业、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会同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科技信息服务等事项。

牵头负责基层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以及综治工作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详细规划、乡各类专项规划、村(社区)规划、村乡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人居环境整治、乡容乡貌建设,指导村(社区)容村(社区)貌建设,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研究并制定全乡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全乡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植树造林、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制定乡镇执法清单;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区级执法机构及其派驻乡执法力量开展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和综合行政检查等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村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脱贫攻坚办公室)

负责统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改革等工作;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

负责制定乡脱贫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和措施;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督导问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三资的日常监管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永胜乡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五) 永胜乡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1.永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等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供销合作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加强指导和服务。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协助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协助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理突发动物疫情;负责做好工业、农业、投资、商贸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记忆住户收支调查等统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永胜乡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代发代办辖区内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申办人初步审核需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类文件、证照;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

负责城乡居民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组织农民工参与全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农民工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做好农民工回引和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永胜乡社区治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切实减轻村(社区)组织负担;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形成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做好村(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平安乡村(社区)建设、培育文明新风;加强网格化体系建设,负责综治信息平台运行、管理与维护;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军属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办理、权益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负责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及时掌握核对优抚对象的变化情况;指导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永胜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全域旅游;支持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村(社区)图书室、文化室建设及维护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控辍保学、扫盲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我们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持续深化推行“一个引领、两面旗帜、三项制度、四项革命”,走出“党建+人居环境整治”的新路子,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一村一街一基地”建设工作,为全区乡村振兴树立标杆。

二是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按照“四不摘”、“四不变”、“四着重”原则,开展做好驻村帮扶。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保证驻村时间和帮扶成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定期全覆盖摸排,坚决避免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是持续强化干部管理。干部严谨的作风是工作能否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加大对工作拖沓、效率低下、拖尾扯皮现象的处理,做到令行禁止、作风优良、比学赶超。

二、部门概况

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永胜乡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24名,其中:行政15名,工勤3名,事业6名。退休6名,离休10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胜2023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胜2023收支总预算895.5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6.39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上年结转增加;三是新增国防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情况  

永胜2023收入预算89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万元,占1.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5万元,占98.55%;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永胜2023支出预算8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85万元,占84.29%;项目支出140.65万元,占15.71%

2023年支出预算89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27.99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农林水支出21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永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895.5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19.11万元增加276.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0.4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45.9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27.99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农林水支出21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5.5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276.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0.43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45.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99万元,约占47.79%;国防支出5万元,约占0.56%;教育支出 0万元,约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万元,约占17.88 %;卫生健康支出18.23万元,约占2.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约占0%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约占3.69%;农林水支出210.62万元,约占23.52%;住房保障支出37.57万元,约占4.20%;其他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约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约占0%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约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调研、选举及日常工作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26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0.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廉政网络建设宽带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专项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武装,民兵训练等工作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2.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1.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4.21万元,主要用于:残保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33.5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6.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全乡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遗留问题及支持新的村级建设(新电红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6.12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补助等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37.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4.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永胜2023出国计划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永胜2023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预计接待16批,共160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胜2023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27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2022年预算增长337.5%,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用车;二是金永路路途遥远,路况复杂。2023年将新购1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永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永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永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4万元,比上年增加5.37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永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胜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保障用车1垃圾车2辆;单价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5个,涉及预算127.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15个,涉及预算127.6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胜乡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永胜乡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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