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工作,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财经、金融运行情况信息收集、分析,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社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政策、建议。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管理全区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审批、制定、调整管理权限内商品、服务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信息服务、价格认证、价格调整听证、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等工作。
7、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8、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0、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1、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12、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领域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负责全区粮油购、销、存行业管理。
13、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区科普能力建设。管理全区发展改革、科技经费及上级拨付的发展改革、科技专款。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引进和管理。
14、统筹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研究提出科技工作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大研究课题;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引导、扶持、发展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创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工业和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全区科学技术成果的登记、评审及组织鉴定工作,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推荐。管理全区技术市场交易及专利工作,协调和指导科技开发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集中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库和科技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
1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
1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区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立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库,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实施和资金的监管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配套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改局负责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3.在煤炭、电力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改局作牵头拟订全区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
(2)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煤炭发展计划、投资审批初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淘汰落后产能、复产验收职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等煤炭生产相关管理职责。
(3)区经信局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坚持以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为经济主题年,202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1、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宏观经济分析研究,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管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高质量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机制,坚持“旬监测、月调度、季盘点”,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熨平经济波动,着力解决我区高质量发展短板指标问题,针对可能出现落后的指标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应对策略,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运行合理。
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兑现奖惩,聚焦奋斗目标推出激励措施,激发干事活力。
2、加强立项争资。抓住经济回暖复苏机遇,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落实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围绕国省投向抓好项目包装储备,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省盘子。抢抓新一轮国家政策红利,做好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等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持续向上对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实施“百亿项目储备计划”,按季度谋划、论证、审定、入库,力争全年储备项目总投资300亿元以上,一季度储备项目投资50亿元以上。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加强项目指导,提升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3、强化项目推进。全力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加快推进能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枕沙电站、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G245线过境段公路改建等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和共路改建、大峡谷景区扩容项目、大瓦山旅游扶贫项目、黄柏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永和镇新乐村乡村振兴农旅综合体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做好“一高一铁”两个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后续工作,力争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开工建设,加快G245线高速大渡河大桥至白熊沟段改建工程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亿元以上。确保重点项目早完工、早见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项目支撑。
二、部门概况
区发改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发改局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3名,其中:行政8名,工勤1名,事业4名。退休1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发改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72.3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52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上年结转项目经费预算增加119.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372.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万元,占5.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33万元,占94.63%;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37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3万元,占80.8%;项目支出71.5万元,占1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372.33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2.81万元增加11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2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9.5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1.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10.78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33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119.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20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99.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77万元,约占67.62%;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约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8万元,约占15.38%;卫生健康支出10.78万元,约占2.9%;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4%;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约占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16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51.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4.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2.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2.8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发改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区发改局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发改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预计接待60批,共70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尽量节减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发改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租赁了一辆车,将发生的有关费用纳入预算;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发改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发改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7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发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发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发改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51.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6个,涉及预算51.5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无。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指反映促进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