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0.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综合性运行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3.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测试工作。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5.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7.负责对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等申报工作。
18.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崛起”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抢抓机遇,推动旅游发展
(1)统筹规划引领。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将《金口河区“十四五”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和《片区旅游专项规划》与区域“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等相衔接,为文旅发展留足空间。
(2)狠抓项目支撑。加快实施大瓦山旅游综合开发、大瓦山旅游扶贫、铁道兵博物馆提质升级、大峡谷水上运营、高速路游客中心等一批重要文旅项目建设,新乐天街、天星湿地、田韵山乡等成为新兴打卡点,力争年内实施项目8个,完成项目投资3.7亿元。
(3)招新招强项目。用好旅博会、西博会、东西协作等会展招商平台,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文旅项目,力争水上漂流、红华精品民宿、大瓦山景区托管及高端民宿等文旅项目签约落地。做好签约后期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运营,推动招商引资成果转化。
(4)做优节庆宣传。精心组织第四届“转转花”文化旅游节,以一IP(发布金口河城市IP形象)、一馆(铁道兵博物馆新馆开门)、一剧(大三线记忆话剧《转转花开》常态化演出)、一船(大峡谷景区新增游船下水)、一院(铁博5D影院营业),一基地(转转花基地新貌迎客)为主,大瓦山景区绿化优美,推出衍生文创产品10件,端出金口河区文旅发展“硬菜”。
(5)深化品牌创建。全力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引导成立乡村旅游民宿联盟,力争年内新增2家品牌民宿、2家星级农家乐。支持川牛膝基地、黄白园区等农旅综合体建设,实现乡村旅游多点开花,力争再创1-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完成大峡谷地学研学基地和铁道兵博物馆红色研学课程研发,制定研学路线,开展研学活动。
(6)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净化市场秩序,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强化文旅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文旅培训2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2、补齐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繁荣文艺发展。隆重举办铁道兵博物馆提档升级开馆仪式,持续开展《转转花开》《铁魂》《荞子舞》等一批本土剧目常态化演出,增强虞金文化走亲及艺术交流,结合“全民读书月”“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日举办送文化下乡、书画、摄影、彝绣等文旅展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非遗传承保护,新增2-3项非遗项目,升级全区非遗传习基地,推动非遗活态发展。
(2)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巩固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扎实做好“三馆一站一室”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乡史馆、村史馆、社区博物馆建设。利用“三区”人才、文旅志愿者等包片的形式推出“菜单式文化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培训文化骨干、非遗传承人、文艺爱好者500人次。积极申报乡村文旅能人,指导乡镇做好乡村文旅能人和魅力乡镇竞演。
(3)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抓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和“村村响户户通”运行维护管理,发挥应急广播宣传保障作用,确保重要时段安全播出。
(4)发展体育惠民。落实《金口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申报体育公园,做好体育场免开服务,持续壮大体育人才队伍,全年培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抓好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掀起全民健身热潮。
3、党建引领,凝聚文旅力量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等活动。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概况
区文体旅游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区文体旅游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8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4名,工勤3名,事业15名。退休1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文体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区文体旅游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06.2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1.34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项目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预算增加531.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收入预算1006.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5.31万元,占40.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91万元,占59.72%;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支出预算100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5万元,占46.34%;项目支出539.97万元,占53.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06.2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74.88万元增加531.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431.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00.2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4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9.9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1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2万元,其他支出49.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6.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1.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431.1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100.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5.78万元,约占8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0万元,约占6.89%;卫生健康支出16.71万元,约占1.66%;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15%;住房保障支出33.02万元,约占3.28%;其他支出49.91万元,约占4.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3年预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体育竞赛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1.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9.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02万元,主要用于: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91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文体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安排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3万元,预计接待43批,共43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28.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5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做到节能减排。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文体旅游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9.91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的维护以及体育事业的运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文体旅游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50万元,比上年减少2.92万元,下降5.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不铺张浪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134.6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34.67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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