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公安法律监督。征兵、招生政治审查。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城区街面治安控制。部署森林公安工作,开展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查处全区森林和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治安案件工作,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提出对策。开展旅游市场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宣传,负责查办涉及旅游市场的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配合旅、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承办中央、省和公安部交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组织指挥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和协调工商、卫生工作。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国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上来,围绕公安部“1234”、省厅“1367”、市局“大建设、大会战、大培训”工作思路,聚焦金口河区“1168”发展战略,确定今年工作主题为“基层基础提升年”,实施金口河公安“1234”工作举措(聚焦一心忠诚、把握两个方向、抓牢三大职责、做实四项保障),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着力打造“四铁”公安队伍,奋力谱写金口河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崭新篇章。一是聚焦一心忠诚,坚持政治建警增定力。二是把握两个方向,提升整体效能促发展。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构建现代警务体系上再提升。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上再提升。三是抓牢三大职责,紧盯主责主业护稳定。以源头治理为手段,在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上再提升。以基层基础为支撑,在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上再提升。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在打防各类违法犯罪上再提升。四是做实四项保障,从严管党治警强活力。以育苗铸能为抓手,在提升队伍效能上再提升。以机制铸剑为引领,在规范执法执勤上再提升。以文化铸魂为目标,在激发全警活力上再提升。以暖警铸心为后盾,在落实关心关爱上再提升。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总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79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0名,其中:行政69名,工勤1名,事业0名。退休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852.8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等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开展了公安网信息网接入网建设,租赁费增加。开展了金口河区军警实弹射击靶场建设,增加了建设经费;三是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经费纳入了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2852.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万元,占29.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2.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285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07万元,占81.67%;项目支出522.8万元,占18.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852.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74.69万元增加87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216.8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661.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7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52.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216.88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66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万元,约占0.21%;公共安全支出1878.94万元,约占6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16万元,约占27.27%;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约占2.18%;农林水支出3万元,约占0.11%;住房保障支出124.69万元,约占4.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市级民族专项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3万元,主要用于:留置看护专职人员服装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10.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辅警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基金、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29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租赁经费、公安网信息网接入网建设租赁服务经费、一二期“天网”升级改造租赁服务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19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拘留)所经费、十项民生工程禁毒经费、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经费、金口河区军警实弹射击靶场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47.41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劳务费等包干经费和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6.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24.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接待63批,共38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一是是我局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努力降低公安业务工作接待开支标准;二是接待人次预计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公局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在基本经费中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在基本经费中预算了车辆运行维护费;2023将新购0辆车。
2022年初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车辆保有量为22辆,与2022年22辆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6万元,与2022年302.29万元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家具、台式计算机、空调的购置支出,公安信息网接入网建设租赁服务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公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6辆,特种执法执勤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预算437.8万元,覆盖率达100%。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45.3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0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87.47万元,项目内容依法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支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附件: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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