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21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1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计658.8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5.78%,较2020年决算增加3.3万元,增长0.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金口河区公务接待决算支出233.2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27.99%,较2020年决算增加63.47万元,增长37.39%。较2020年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由于工作业务增加,相关的公务接待工作安排随之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金口河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35.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7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3.39%,较2020年决算减少60.17万元,降低12.39%。较年初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正在开展,部分预算单位车辆损坏;区纪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车辆报废,购置了新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也相应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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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决算数: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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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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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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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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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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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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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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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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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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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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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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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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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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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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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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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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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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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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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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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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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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