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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水利股,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区应急委下设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年机构改革划转移民工作职能到水务局,并在水务局设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158.8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403.98万元降低25.14%。主要变动原因是调整财务管理模式,不再新增财政应返还额度,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3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27万元,占23.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9.37万元,占76.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15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9万元,占5.14%;项目支出6790.25万元,占94.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57.7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403.95万元,下降25.14%。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3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69万元,增长8.41%。要变动原因是支付本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和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1.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8万元,占0.93%;农林水支出4279.72万元,占97.46%;卫生健康支出10.23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27.35万元,占0.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22万元,占0.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91.40,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210(类)11(款)03(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213(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15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04(项):支出决算为13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05(项):支出决算为169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08(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10(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11(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14(项):支出决算为3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19(项):支出决算为5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21(项):支出决算为23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35(项):支出决算为8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3(款)99(项):支出决算为178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07(款)99(项):支出决算为3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3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付时由于错账退回导致未支付成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3万元,完成预算6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下降3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付时由于错账退回导致未支付成功。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对口帮扶区县对接工作、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水务部门指导开展饮水安全工作检查、大渡河左岸堤防建设、专项债项目推进情况、防汛、砂石资源管理、沙湾区水务局对口帮扶等工作督导检查共计支出2.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2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6万元,比2021年增加2.18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口河区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防汛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防汛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3(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指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4(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水利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行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8(项):指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可研等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0(项):指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1(项):指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指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戏、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9(项):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湖河库水系连通等。
21.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21(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2.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指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7(款)99(项):指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地方水利建设资金.pdf
防汛工作经费.pdf
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pdf
河长制工作经费.pdf
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经费.pdf
水土保持工作经费.pdf
水质监测经费.pdf
水资源编制费.pdf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pdf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水利股,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区应急委下设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年机构改革划转移民工作职能到水务局,并在水务局设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以党建引领意识为基础,凝聚水利系统合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真、务实”的新时代水利精神,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积极稳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巡视整改,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新要求,统筹推进水利党建工作,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2.以水电设施补短板为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好时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实施鲤鱼浩、月儿坝、小河等5段防洪工程,力争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同时完成检金坝、关村坝二期防洪治理,金河镇铜河段、吉丰段山洪沟治理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区域内防洪能力;启动大瓦山水库和梁河坝水库前期工作,实现我区水库零突破,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灌溉、水资源调度能力;巩固农村供水助力乡村振兴,健全水利工程管护机制,促进工程良性运,完成集中供水收费,突出抓好水管单位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筹措和项目实施;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规模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有效补充,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一体化供水网络。完成城乡一体化自来水厂输水管道工程建设,顺利运营日供水量为10000m³/d的城乡一体化水厂,实现城乡居民3.8万人喝上放心水,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全力推进枕二、沙一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及征地移民工作,做好移民后扶人口动态调整,及时发放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做好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对上资金争取,全面完成枕头坝一级水电站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3.以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抓好水旱灾害防御。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防范胜于救灾”意识,进一步明确山洪灾害危险区及险工险段防汛责任人,坚持不懈地落实好防汛责任制;及时做好预案修编工作,大力抓好宣传、培训和演练;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好汛前大检查,调试维护好防汛指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确保运行正常,时刻准备打大仗;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水雨情会商制度;完成水旱灾害普查审核工作。在“防”字上做足功夫,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再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新胜利。
4.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深化水生态环境。
进一步夯实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管护组织领导体系,制定2022年河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所涉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点工作、推进措施,按照要求开展巡河问河工作。以强化河长办综合协调、督查考核职能为切入点,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同时进一步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深入、细致梳理危害源头,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六大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流域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组织开展从流域到小溪沟的全面排查梳理、调查摸底,健全完善河道采砂、入河排污等各项水生态保护和监管体系,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各流域主要河流持续稳定达到并优质于Ⅱ类水质标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机关基本运行保障水务机关正常运转,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实施、防汛减灾、驻村帮扶、水安全、移民后扶等工作。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水务局部门总体收入715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9.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03.94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水务局部门总体支出71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9万元,项目支出6790.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8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部门总体结转结余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始不再新增财政应返还额度,当年未执行完毕的资金进入下年存量资金管理。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5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9.37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15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9万元,项目支出6789.7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结余仅有多年钱取办公费现金支付后结余,在后期未通过现金支付后将剩余现金未支付存入单位基本户后形成的结余资金0.03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制定的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234.29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2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3%,高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由于人员费用中的绩效目标奖按照要求进入工资后每月进行核算,所以导致人员类经费的较年初预算的增幅较大。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制定的运转类绩效目标41.17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资金结余率为4.4%,造成资金结余的原因是年末支付错账退回导致未支付成功。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初制定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690.7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678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6%,高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今年新增的专项债等资金未计入年初部门预算进行计算。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水务局项目资金68.6万元,制定了9个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其中地方水利建设资金20万元,水质监测费用4万,防汛工作经费22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8万元,水土保持工作经费10万元,水资源编制费10万元,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经费8.1万元,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5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下乡补助1.5万元。单位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思路,在整体推进水务业务工作上,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但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部分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未能支付,不能形成项目绩效。其中水质监测费用零支付。
(三)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四)自评质量。
除未下达资金外,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2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2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预算资金在年度内无法保障,导致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实际支出的项目资金累积,仅有预算不能按时进行支付。
(三)改进建议。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早尽快安排预算内资金的拨付进度。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pdf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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