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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3.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5.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7.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8.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委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83.44万元,支出总计783.4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64万元,增长2.4%;支出总计增加18.64万元,增长2.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4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7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8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42万元,占87.12%;项目支出100.73万元,占12.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83.44万元,支出总计783.4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64万元,增长2.4%;支出总计增加18.64万元,增长2.4%。主要变动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22.64万元,增长2.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29万元,占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8万元,占8.45%;卫生健康支出17.31万元,占2.21%;住房保障支出50.98万元,占6.52%;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0.3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2.1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101/2011104/2011199):支出决算为64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11101支出决算为547.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4支出决算为23.76 万元,完成预算9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1199支出决算为73.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080599/2089999): 支出决算为6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8505支出决算为39.83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99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9999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2101103):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101101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3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8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5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4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4.93万元,下降12.5%。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33万元,占9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3.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33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4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要求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6.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和监督检查。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督工作开展、办案审查调查、下乡入户走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47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纪委开展检查工作及办案加班用餐共计1.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1万元,比2021年增加6.9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办案用车和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案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区纪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案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区纪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办案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绩效自评综述:高质量完成全区纪律审查调查工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1101/2011104/2011199):201(类)11(款)01(项):指区纪委机关行政运行的工资、日常办公支出;201(类)11(款)04(项):指区纪委办案支出;201(类)11(款)99(项):指其他纪检监察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080599/2081199/2089999):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春节慰问金支出;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年终目标奖、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和单位聘用编外职工1人包干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农林水(2130599):213(类)05(款)99(项):指其它扶贫支出指其脱贫攻坚期间下村帮扶支出。
11.住房保障(2210201):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国共产党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3.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5.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7.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8.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委各派驻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末,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33个,工勤编制1个。行政编制与上年末相比增加一个行政编制。实有行政编制人数31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比上年增加行政编制人数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决算收入总计78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49.7万元,占95.6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年初结转和结余33.71万元,占4.3%与2021年相比,收入减少15.1万元,降低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决算支出总计749.7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减少15.1万元,降低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项目预算管理。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所有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该项目为全年持续性项目,按月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3.项目监管情况。
所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区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结果应用情况。
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
加强对公用支出中重点费用的管理。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各项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重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先预算,后支出"的观念,项目支出严格纳入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规范大宗商品的购置管理。大宗商品购置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商品购置,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我委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规范资金结算管理。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费用严格按照经费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办案经费项目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案件审查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本级财政划拨预算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案件审查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高质量开展全区纪律审查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是。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方法:以统计上报数据为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该项目在年初预算时统一制定资金计划,每月按时向财政申请资金,根据财务发票及时支付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该项目为全年持续性项目,按月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区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2022年度基本完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运行成本的同时保证了服务质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全区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做到了资金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全区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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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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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费
|
年度:
|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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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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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
|
实施单位:
|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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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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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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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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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3.76
|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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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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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3.76
|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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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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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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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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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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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区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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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完成全区纪律审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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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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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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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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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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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权重
(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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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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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9.5
|
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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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95%
|
1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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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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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次
|
≥30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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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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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信访举报办结率、立案案件办结率
|
≥85%
|
≥85%
|
30
|
30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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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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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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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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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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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推进推进不敢想、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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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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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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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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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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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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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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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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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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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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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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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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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经费项目2022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本级财政划拨预算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高质量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是。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方法:以统计上报数据为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9%。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该项目在年初预算时统一制定资金计划,每月按时向财政申请资金,根据财务发票及时支付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为年初预算项目,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行性论证充分,项目预期提供的效益可衡量,目标绩效设定符合实际需求,该项目为全年持续性项目,按月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区纪委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2022年度全面完成,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运行成本的同时保证了服务质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顺利开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做到了资金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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