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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27   信息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字号: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参公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1.3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14万元,下降26.55%。主要变动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2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30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0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2万元,占43.92%;项目支出180.18万元,占56.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3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15万元,下降26.55%。主要变动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15万元,下降116.15%。主要变动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万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295.79万元,占92.06%;农林水支出1.25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10.54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1.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⑴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数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决算为29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⑴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6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⑵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⑶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⑷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4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⑸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78.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99):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数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2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4.9万元,下降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4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区县交流。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区县交流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区县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1万元,比2021年减少4.1万元,下降1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2项目(省市困难群众医保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补助资金、征地农转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助、建国初期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资金、建国初期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补助资金、城镇18周岁以上低保三无人员和尘肺病患者医疗保险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代缴医保资金、征地农转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财政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经费、驻村工作队队员补助)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2个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绩效自评综述:优;1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1人,参公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2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30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2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3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2万元,占43.92%;项目支出180.18万元,占56.07%;年末结转结余0.03万元,占0.0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2年年初我局年初收支预算为47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支预算109.09万元,项目收支预算为363.5万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法律法规,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执行率。严格控制单位的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做到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视项目预算编制精准性及支出合理性,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的要求以及工作进度申请支付资金,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部署,及时进行了中期评估,通过评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资金使用随工作进度有序安排,

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杜绝了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内部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等有关规范执行。一是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采取定期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三是所有资产必须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和明确使用责任,细化到人,定期对办内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三)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由于预算与实际仍存在一定差异,项目预算考虑不周全,超前谋划意识不强,部门之间衔接需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本部门的全年工作安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率。二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开支。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标准执行预算。二是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区医保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

202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代缴医保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依据当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按照普补标准,将县级应配套的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据实据效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具体申请事项开展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补助标准,将县级应配套的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中代缴2021年第三轮动态新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医保3人,在2022年2月全面完成代缴,贫困人员城乡医保参保率100%,充分发挥医疗保障部门职能,社会满意度达99%。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单位按照申请事项和具体工作开展确定,根据使用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费到位0.08万元,支出0.0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依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执行,未发生资金准备不足、付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到期应付账款、其他超付或多付等财务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代缴资金的高效运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计划、预算环节还有待加强管理。仍存在少量代缴工作的延迟性。

(三)相关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真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提高预决算管理质量。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依据当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按照普补标准,将县级应配套的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据实据效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具体申请事项开展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普补标准,将县级应配套的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1273人,县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42.68元/人.年,共计133.46万元。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单位按照申请事项和具体工作开展确定,根据使用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经费到位133.46万元,支出133.4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依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执行,未发生资金准备不足、付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到期应付账款、其他超付或多付等财务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确保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高效运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计划、预算环节还有待加强管理。仍存在少量代缴工作的延迟性。

(三)相关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真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提高预决算管理质量。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医疗救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依据特殊困难群众一站式结算有效化解了就医资金垫付困难和“跑腿”报账问题,通过结算救助困难群众。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据实据效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具体申请事项开展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依据特殊困难群众一站式结算有效化解了就医资金垫付困难和“跑腿”报账问题,通过结算救助困难群众。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全区通过手工结算救助困难群众267人次,救助资金使用专户资金。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单位按照申请事项和具体工作开展确定,根据使用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经费到位0万元,支出0万元,救助资金使用专户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依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执行,未发生资金准备不足、付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到期应付账款、其他超付或多付等财务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确保了城乡救助资金的高效运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申报计划、预算环节还有待加强管理。仍存在少量代缴工作的延迟性。

(三)相关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真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提高预决算管理质量。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依据对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据实据效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具体申请事项开展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依据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医保基金监督举报为0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单位按照申请事项和具体工作开展确定,根据使用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费到位0万元,支出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依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执行,未发生资金准备不足、付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到期应付账款、其他超付或多付等财务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社会力量对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的时候,不能精确项目所需金额,所以预算与实际仍在一定差异。

(三)相关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真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提高预决算管理质量。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驻村工作队队员补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依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为驻村工作队员以及干部职工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据实据效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具体申请事项开展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依据驻村帮扶工作要求,为驻村工作队员以及干部职工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干部职工开展帮扶工作的租车费、下乡补助等共计1.26万元,及时保障发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我单位按照申请事项和具体工作开展确定,根据使用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经费到位1.26万元,支出1.2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开支依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执行,未发生资金准备不足、付款不及时、恶意拖欠到期应付账款、其他超付或多付等财务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促进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果保驾护航,提升贫困人口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的时候,不能精确项目所需金额,所以预算与实际仍在一定差异。

(三)相关建议。

今后工作中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真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提高预决算管理质量。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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