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6.75万元,其中:2022年收入合计61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3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5.71万元,下降29.17%;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6.75万元,其中:2022年支出合计766.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15.71万元,下降29.1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等减少。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9万元,下降15.5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等减少。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2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文化车用于文化、体育、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69万元,下降57.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小型活动餐费、省市级领导来区检查接待餐饮住宿、招商引资以及日常工作餐费等所发生的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9万元,比2021年减少7.09万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物采购和文旅系统视频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运行维护项目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款)指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反映体育方面的支出;反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反映图书馆的支出;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款)(项):(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项)(行政)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款)(项):(类)是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款)是指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款)(项):(类)指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现有股室2个,分别是办公室(文化体育股)和旅游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宣传促进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馆、图书馆、文体中心。二级机构均无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0.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综合性运行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3.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测试工作。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5.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7.负责对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等申报工作。
18.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崛起”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8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3名,事业12名。退休11名,离休0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18人,编外人员及志愿者9人,共计2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6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72万元,占79.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万元,占0.48%;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6.33万元,占20.39%。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6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8万元,占56.51%;项目支出333.42万元,占43.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按照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全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明确项目绩效,及时上报财政业务股室审核通过。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文体旅游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预算动态调整。部门预算编制时,基本考虑的是基本支出和一些常规性的项目支出等,而一些非固定的因素并没有考虑进去,每年部分项目都需要追加预算来完成。
(4)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区财政编制决算报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财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预算管理。
2022年区文体旅游局项目预算持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和完成文化惠民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基站及杆线路维护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做好体育场免费开放工作,各类节假日活动,统筹管理各协会,搞好老年体育工作,做好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及节假日的巡查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自评认真仔细质量高、绩效目标和自评情况、评价结果按区财政要求按时公开。在自评中认真总结经验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为来年工作做得更好打好基础,为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项目资金保障了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了我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事业发展,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