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4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1-2-1支出预算总表

1-2-1(1)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2)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3)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4)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项目支出预算表

1-3-1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3-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7政府采购预算表

8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9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10公务接待费情况表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表

12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和教育收费资金征收预计表

13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数字表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6项目支出绩效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2022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喊响“金口金品”品牌,努力建设乐山高山有机农业产业基地,确保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计划如下:

1.紧盯重点攻坚克难。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中心任务紧盯重点工作和重要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要求,做到重点项目一体有力推进,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在乡村振兴上决策参谋、牵头抓总、协调落实作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阶段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凝聚乡镇和部门合力,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大合力,有序推进重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乡村振兴示范亮发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乡村建设良好格局。

2.瞄准产业谋篇布局。坚持绿色发展,打响农产品品牌创建战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努力建设乐山高山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和冷链物流进一步投产增效促成金口金品”特色农产品招牌提档升级。围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抓起,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中药材原生态生产行动和茶产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生产和推广使用有机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积极参与做好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推广、使用指导和转化落地工作,不断扩大农业标准普及覆盖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隐患预警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视化监管常态化,落实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高标准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创建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为产业提档升级提供保障

3.聚力改革培新建优。持续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建立并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数据保密,并继续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积极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加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完成省市目标任务51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措施办法,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数据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连,探寻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方式,因地制宜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紧扣稳产扩能增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乐山市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取得新突破,创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对标粮食安全责任制分解任务到乡到村加大政策引导扶持规模经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推广杂交水稻、良种玉米、马铃薯、油菜、大豆等高产作物,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加快202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计划任务,进一步提质土地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协调推进“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村貌革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广。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完善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理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加强猪肉生产和供应保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平彝族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永和镇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金河镇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永胜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总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0名。在职人员总数49名,其中:行政11名,工勤2名,事业36名。退休21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78.37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899.5864万元增加78.7836万元,增长8.76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978.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3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9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77万元,占69.28;项目支出300.06万元,占30.72

2022年支出预算978.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9万元,医疗卫生2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9万元,农林水支出770.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三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以下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畜牧春防及秋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村土地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保险、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类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安全事故的监控、宣传,全区的农业、畜牧及农机工作,项目申报、规划编制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及农技指导等所发生的费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农业发展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及保险、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村财乡管工作、动物防控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用于金口河区农业生产气象预报预测评估、农业与生态气象、大气成分预测评价、雷电以及空间天气预警、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等气象情报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25万元,预计接待125批,共625人,较2021年预算增2万元增长47.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农业产业发展投入,积极争取到专项债券投入农业生产发展,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积极创建农业园区,主动向上对接和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及专家开展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2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8万元,比上年91.968万元增加9.187082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金口河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动物疫病与防控物质、农业技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和农业执法监督等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执法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八、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277.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和上级财政直接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①是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②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③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④2080801死亡抚恤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⑤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①213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②2130104事业运行是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③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技术服务等方面支出;④2130108病虫害控制是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⑤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⑥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是指反映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⑦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是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⑧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是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⑨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山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22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