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支出预算总表
1-2-1 支出预算总表
1-2-1 (1)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2)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3)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4)支出预算明细表
1-3 项目支出预算表
1-3-1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3-3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9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10 公务接待费情况表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和教育收费资金征收预计表
13 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数字表
1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6 项目支出绩效表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区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5.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6.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金口河区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党建工作关键点
1.坚持党建统领,总揽工作大局。
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审计工作,全面推动业务与党建相融相促,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员齐抓共管,群众监督评价”的党建责任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深化党员教育载体,引导审计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提升党性修养。
2.狠抓党史学习教育,永葆坚定信念。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引向深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提升和成果转化,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3.持续廉洁警示,筑牢思想防线。
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重点岗位审计人员风险抵御能力,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和服务意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照先进找差距、明方向、添措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激励全局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引导干部坚守党纪国法和道德品质“两条底线”,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狠抓项目审计工作重点
1.抓“好”政策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执行。
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主要审计政策执行情况、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规范性情况,以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维护政令畅通为目标,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维护人民利益。
2.抓“细”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促进依法行政。
围绕财政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重点关注预算收入统筹、预算支出管理和财政支出标准化推进、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开展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围绕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重点关注预算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及财经法纪执行等情况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3.抓“严”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促进干部履职。
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任中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全面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抓“实”民生审计,保障民生福祉。
紧紧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和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资金中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惠民政策、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确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推动民生领域相关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5.抓“牢”农业农村审计,助推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促进惠农政策落实和保障涉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落实和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大对农业农村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抓“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确保项目安全。
围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重点审计项目准备、建设管理、竣工等阶段的重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揭示区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分析制度机制原因,推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决策更加科学、管理更加高效。
7.抓“深”落实交办事项,奠定发展基础。
紧扣我区“十四五”规划新要求,统筹安排现有审计力量,完成省、市、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助推乡村振兴着力点
1.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色。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返贫致贫底线,关心关爱脱贫户、易致贫户的生产生活,提升脱贫成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2.紧盯重点环节,助推乡村振兴。
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全面协助联系村实施环境整治,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产业振兴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联系村优势产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文明村风为目标,引导广大村民更新思想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营造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爱护环境、孝老爱亲、和谐邻里等文明健康的村风民风,构建和谐的美丽乡村。
3.搭建服务平台,为人民办实事。
持续开展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行动,组织开展“村民说事”“阳光问廉”坝坝会现场解答村民的疑问和诉求,针对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并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向上反映,为群众搭建起咨询政策、反映诉求、民主监督的平台,集体研判重难点问题,收集落实群众矛盾困难。
(四)聚焦审计整改难点
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审计整改制度,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和审计质效提升,形成以整改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一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解读制度短板,提出合理建议,以审计监督促进行业规范,切实提升审计成果运用,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保驾护航。
二、部门概况
区审计局属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区审计局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1名,其中:行政5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5名。退休4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22年区审计局收支总预算233.56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减少区工程投资审计委托中介经费和脱贫攻坚推进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233.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5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23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6万元,占68.53%;项目支出73.50万元,占31.47%。
2022年支出预算233.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8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83万元,医疗卫生6.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审计业务,信息化建设,贫困地区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和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用于驻村帮扶巩固推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第一书记”下乡工作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审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区审计局无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审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万元,预计接待22批,共160人,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审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取消了公务车辆,已无车辆。
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2年度,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万元,比上年增加0.90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73.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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