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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2   信息来源:区信访局  【字号: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信访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支出预算总表
1-2-1  支出预算总表
1-2-1  (1)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2)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3)支出预算明细表
1-2-1  (4)支出预算明细表
1-3 项目支出预算表
1-3-1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3-3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9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10  公务接待费情况表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表
12  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收入和教育收费资金征收预计表
13  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数字表
1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1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6  项目支出绩效表

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处理金口河区内外群众给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金口河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金口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彝族乡)、镇和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乡、镇和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京、省、市、区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乡(彝族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彝族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了解掌握金口河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全区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以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我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3.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及下访工作;4.信访问题化解“百日攻坚”工作;5.信访案件“三率”达标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1个主要包括:

信访局总编制8个,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总人数:行政6名,工勤1名,事业3名,退休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工作、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信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97.86万元。比上年206.04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18万元,下降4%主要是今年人员经费减少、 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减少、疑难信访经费减少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2年收入预算19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0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2年支出预算19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6万元,占79.28%;项目支出41万元,占20.72%。

2022年支出预算197.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职业年金等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信访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区信访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区信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200人,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比较下降0.8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有关部门督导、检查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信访案件,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区信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较2021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预算100%,2022年单位车辆保有量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2年度,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比例3%,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信访局公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4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7张

2022年预算公开表(信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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