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在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局长 张 玲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草案)及其平衡情况
2020年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54万元,占年初预算25347万元的97.27%,同比增长5.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9353万元,占变动预算数99482万元的99.87%,同比增长7.24%。
全年平衡情况: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681万元(返还性收入-7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1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2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640万元(新增债券0万元,再融资债券3640万元),上年结余1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00万元,收入总计为105081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53万元,上解支出195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640万元(对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安排债券还本36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29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补助资金,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
决算数与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较,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草案)执行数,收入总计增加109万元,支出总计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方面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6万元);支出方面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1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其平衡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2万元,占年初预算17320万元的4.92%,同比降低78.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17万元,占变动预算数7317万元的100%,同比降低21.71%。
全年平衡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82万元,上年结余8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大瓦山旅游扶贫一期专项债券项目3000万元),收入总计为73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31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较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及其平衡情况
2020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都是4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较无变化。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及其平衡情况
2020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9万元(全部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完成年初预算869万元的124.17%。支出完成736万元,占变动预算数731万元的100.68%。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343万元,上年度基金结余18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52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执行数相比较无变化。
(五)2020年财政决算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一是重点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9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303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教育支出完成9945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99.8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51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264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507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99.99%;卫生健康支出完成5531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508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96.1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596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农林水支出完成25247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99.98%;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363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689万元,占变动预算数的100%。
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及其使用情况。2020年,按照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全额动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1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3万元,均安排用于相应项目支出。
三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后结余9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底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万元。
四是预备费情况。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执行中全额动用。
五是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区级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7168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1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29万元。补助资金全部按规定及时下达并安排使用。
六是债务情况。2020年初,金口河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6302万元,2020年新增债券3000万元(专项债券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640万元,偿还债务364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3640万元),截至2020年底债务余额39302万元。距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20年地方人民政府债务限额为44390万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在可控范围内。
七是2020年盘活存量资金情况。上年结余1585万元,本年收回13082万元,支出13657万元,2020年末结余存量资金1010万元,为归垫以前年度整合资金用于扶贫项目支出。
八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提交金口河区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收入完成及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财政支出较好的保证了单位的需要。
九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金口河区区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标省级绩效考核,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对区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覆盖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08亿元,对4个部门、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9923.9万元;对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进行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00万元;协助省财政厅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0万元。
十是区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批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
以上区级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4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25887万元的47.69%,同比增加1732万元,同比增长16.32 %。其中:税收收入5482万元,非税收入6863万元,税占比44.41%。
1-6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02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60652万元的69.29%,同比增加4573万元,增长12.21%。
1-6月收到上级补助收入41655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809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335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8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6909万元的3.45%,同比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5.23%。
1-6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34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3999万元的133.68%,同比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长40.13%。
1-6月收到上级专款36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40万元,1-6月实际收支为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17万元,占年初预算987万元的82.78%。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00万元,占年初预算771万元的51.88%。
(五)2021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39302万元(一般债券债务余额23302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余额16000万元)。2021年1-6月新增政府性债务9631.4万元,减少存量债务1998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政府性债务结存46935.4万元,全部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债务系统管理。
上半年,收到省财政厅发行的地方人民政府性债券9631.4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1998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券还本支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一般债券100万元,四川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一般债券533.4万元,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旅游扶贫项目(第一期)续发专项债券资金 2000万元, 2021年四川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乐山市金口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专项债券(一期)5000万元。
三、2021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狠抓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入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判收入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加大与税务、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持续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盘活矿产、砂石等国有资源资产,变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上半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982万元,同比增长126.76%。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保障序列,确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门一般性运转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持续降低行政成本。强力保障重点支出,支持教育、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和34项民生实事。积极开展对上争取,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抓好地方国有企业融资和争取债券工作,金口河区乡村振兴专项债项目新入财政厅发行库,争取2021年四川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专项债项目2个,资金7000万元;争取四川长江流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等一般债项目2个,资金633.4万元。
三是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印发《深化区级预算管理任务分工方案》,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编外人员管理等1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并督促牵头部门推进落实,相继出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向上争取资金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制度。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了2021年财政总预算,“三公”经费总预算,指导部门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全面深化绩效改革。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金口河区区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牵头对区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覆盖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08亿元,对4个部门、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9923.9万元;对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进行事后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00万元;协助省财政厅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0万元。四是继续抓好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项改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挂牌成立,招聘人员到岗6人,制定完善投资评价审核管理、人员考核薪酬等方面管理制度。深入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成财政承受能力支出数据监测,乐山市金口河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于4月底转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执行阶段。五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区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优化资本布局,调整结构体系,合理充实专业人才。加快实体化转型,国有公司聚焦乡村振兴、旅游开发等,积极参与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和加工、三线街区红色旅游民宿开发、大瓦山景区建设等项目。统筹整合资源,支持国有公司做大做强,注入江沟、野牛河两年砂石疏浚权到金润公司。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积极主动防范风险,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乐山市金口河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政府性债务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对上级防范化解地方人民政府债务风险相关精神的学习,制定2021年度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抓好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继续推进“一卡通”专项整治,持续抓好补贴资金享受对象清理,梳理“一卡通”项目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完成基础数据的迁移及“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全面正式上线运行。牵头抓好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风险排查工作,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行动。不断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开展预决算管理、政府综合财报编制、预算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培训6次1000余人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培植财源,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其他政策的协同配合,强化质量和效益导向,增强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果,组合运用贴息、奖补及基金等各类财政政策工具手段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优质税源。二是支持绿色高质量发展。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帮助解决区属骨干企业融资“难、险、贵”的问题。三是持续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协调、服务和监控工作,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千方百计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抓好磷矿、砂石、为农服务中心二期等公开出让,变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狠抓基金收入,尽快完成张村沟片区土地出让。
(二)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保”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后,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支出。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补短板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实施专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坚持厉行节约,预算执行中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对上争取,强化对部门对上争取资金的通报和考核,激发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抓好债券项目包装和已发行专项债项目的使用,严格债券资金用途,确保早拨付、早使用、早见效。
(三)规范管理,深化财政改革
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规则,启动2022年预算编制,部署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是深入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及实施方案的审核,取消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低效无效、超财政承受能力等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支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三是做好牵头的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和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改革。
(四)动态监控,强化财政监督
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保障偿债资金来源,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等偿还政府性债务。继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行为。加大资金运行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堵塞腐败源头。加强对部门财务人员经常性管理和培训。深化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把依法监督要求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增资产及时入账,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实行公开进场交易,规范操作流程,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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